鸣凤镇2019年贫困对象退出预验收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镇2019年贫困对象退出预验收工作开展,保障我镇2019年预脱贫户顺利完成县级验收及大排查反馈问题切实整改到位,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鸣凤镇2019年贫困对象预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沛(镇党委书记)
张 挺(镇党委副书记、提名镇长)
副组长:刘志军(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蒋春艳(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刘高祥(党委副书记)
夏 训(党委副书记)
李 丽(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何 东(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蒲泳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提名副镇长)
文 良(提名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扶贫办,由蒋春艳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事务。
二、验收对象
(一)2019年预脱贫贫困户35户76人
(二)大排查反馈问题51个
(三)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12户
(四)租房或投亲靠友且自有住房存在安全隐患对象
(五)无法联系贫困户
三、验收时间:2019年9月16——18日
四、验收方式
(一)预脱贫户验收。对标“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指标,核查是否达标(具体指标标准见***二),是否存在动态调整不及时的情况。
(二)大排查反馈51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验收。对标问题台账,入户核实是否整改到位。
1.收入与平台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入户核实2018年实际收入情况,比对帮扶手册、国扶系统2018年度收入是否一致。
2.帮扶类问题,核实帮扶人是否入户,是否对标问题整改。
3.住房、水、电、广播电视信号问题,入户核实是否整改到位,易地扶贫搬迁户是否入住,是否拆旧复垦。
(三)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验收
1.对标“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是否达标。
2.对特殊困难户是否因户施策,制定保障措施,解决具体困难。
(四)租房或投亲靠友且自由住房存在安全隐患对象
核实是否签订放弃改造承诺书,是否有租房协议(具体以住建部门出具的相关协议书模板为准)
(五)无法联系贫困户核查帮扶人、第一书记、村两委是否通过多种方式与贫困户取得联系,如与亲属联系、公安部门渠道等。
五、成立三个工作组
(一)入户预验收组
1.组长:刘志军(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员:文杰、刘海
职责:库楼村(1户)、梨树垭村(2户)、大桥村(11户)预验收及整改核实工作。
2.组长:刘高祥(党委副书记)
成员:吴平安、李波
职责:桂枝村(3户)、双朝门村(2户)、拱桥坡村(3户)、晒金村(3户)预验收及整改核实工作。
3.组长:夏训(党委副书记)
成员:付强、李朝阳
职责:田沟村(5户)、马鞍山村(3户)、寒坡岭村(4户)预验收及整改核实工作。
4.组长:蒋春艳(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员:蒲学、赵雨桐
职责:铜宝山村(2户)、下寺村(7户)、牛王村(4户)预验收及整改核实工作。
5.组长:李 丽(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成员:吴雨桐、程钰洁
职责:石马沟村(12户)、猴子石村(1户)、金盆石村(1户)预验收及整改核实工作。
6.组长:何 东(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成员:丁敏、冯大双
职责:铜钱村(8户)、红光村(5户)、宽台村(1户)预验收及整改核实工作。
7.组长:蒲泳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提名副镇长)
成员:黄树清、罗智宇
职责:七星村(2户)、青杠村(8户)、白猴村(3户)预验收及整改核实工作。
(二)住房保障工作组
组 长:文良(提名副镇长)
副组长:各村挂片领导
成 员:村建所、各村驻村干部、各村两委
职责:1.各挂片领导牵头,各驻村干部具体负责,各村两委配合对全镇178户租房或投亲靠友贫困户住房情况原居住地(户籍所在村的自有住房)进行核查,并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原住址存在安全隐患的贫困户名单报镇村建所。2.镇村建所负责对原居住地有安全隐患的贫困户完善完善租房协议或放弃改建承诺书等相关手续。
(三)无法联系贫困户联系工作督导组
组长:刘志军(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员:罗文明、文杰、大桥村两委、王家坪村两委
职责:督促村两委,按照市县要求9月20日前找到无法联系的贫困户。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县脱贫办关于2019年贫困对象退出预验收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验收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敢于斗争碰硬,善于发现问题、甄别疑似问题,不隐瞒、包庇问题,确保问题发现及时、整改到位。
(二)预验收工作期间,各相关人员务必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原则上一律不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刘沛书记请假,相关资料于2019年9月18日17:00前报镇扶贫办汇总。
(三)预验收期间各组车辆由组长负责安排,自行租车,按照租车标准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