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高征〔2022〕30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淳区2022年度第8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47号),同意征收我区淳溪街道薛城村农民集体、长乐村农民集体土地共计20.840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省、市土地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高淳校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单位:公顷
被征地村组名称 | 征收土地地类及面积 |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薛城村村集体 | 10.4386 | 10.4386 | 0 | 0 |
长乐村村集体 | 10.4017 | 10.4017 | 0 | 0 |
三、征地补偿标准
本项目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安补〔2021〕80号)明确的补偿标准。
四、组织实施
自公告之日起,本项目在征前阶段已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生效。相关补偿费用将按协议约定进行拨付,并安排被征地农业人员进入社会保障体系。
特此公告。
高 淳 区 人 民 政 府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