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降缓返补并举提升援企稳岗实效
为进一步做好保企业稳就业工作,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冲击,市财政认真落实“苏政40条”“宿政20条”等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一是降低社保费率。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维持在1%,其中单位和个人缴费率分别为0.5%,预计全年减征失业保险费1.59亿元。
二是缓缴困难企业行业社保费。对符合条件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三是返还失业保险费。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补贴资金。对大型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按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费的30%返还,将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预计全年返还失业保险费1.08亿元。
四是给予企业培训及社保补贴。对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项目制培训的,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和创业者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预计全年给予企业补贴1.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