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批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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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9日发表
根据《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一批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2〕61号)文件要求,经区农经服务中心的实际考察,现将高陵鸿远家庭农场定为2022年第一批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项目的实施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6日至6月10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监督电话:029--8691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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