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容桂街道促进企业突破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容桂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容桂街道促进企业突破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容桂街道办事处印发〈容桂街道促进企业突破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容桂街发〔2020〕2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2019年容桂街道促进企业突破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本次申报支持范围为实现产值(销售)突破、股改上市(挂牌)并购的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及条件
在容桂街道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的企业。
(一)产值(销售)突破
1.制造业企业:
(1)2019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4亿元、8亿元、20亿元、50亿元、7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且本地纳税额占本地营业收入2.8%以上;
(2)营业收入“首次突破”的统计区间:自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
2.商业企业:
(1)批发业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零售业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亿元、4亿元、6亿元;餐饮及住宿业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
(2)营业收入“首次突破”的统计区间:自企业注册成立起至2019年。
(二)股改上市(挂牌)并购
1.2019年起企业或其股东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并持续实施计划满12个月的;
2.2019年间在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上市中介机构的辅导下,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的;
3.2019年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实现IPO上市的;
4.2019年间在新三板实现挂牌的;
5.2019在区政府认可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的;
6.2019年间企业在境外证券市场成功发行上市的;
7.2019年间通过买壳、借壳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实现上市,且将工商注册地迁入容桂街道的;
8.2019年间成功推动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实现 IPO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的中介服务团队;
9.2019年间企业作为并购方完成首次并购行为(通过吸收合并、新设合并、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控制已设立的、持续经营的企业),且并购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的。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产值(销售)突破
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向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以下简称“街道经科局”)申请扶持,经街道经科局联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党政办”)共同审核通过后,给予企业营业收入突破档次所对应的扶持。以集团形式报送统计数据的企业,按集团形式参与申报,其下属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不再独立享受该项扶持。
1.制造业企业申报材料:
(1)制造业企业突破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企业发展基本情况报告;
(4)街道党政办出具的企业当年度营业收入证明材料;
(5)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6)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当年纳税证明材料;
(7)申报承诺书。
2.商业企业申报材料:
(1)商业企业突破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街道党政办出具的企业当年度营业收入证明材料;
(4)申报承诺书。
(二)股改上市(挂牌)并购
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向街道经科局申请扶持,同时企业需在顺德区资本市场信息服务系统(http://sdjrb.shunde.gov.cn/q.jsp)登记注册(股权激励申报的企业除外),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经街道经科局审核通过后,给予相应的扶持。
1.企业股权激励扶持申报材料:
(1)《容桂街道促进企业突破发展专项资金(股改上市项目)申请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公司章程;
(4)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工作报告;
(5)企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协议文件,以及相关费用支出凭证;
(6)企业或其股东与激励对象签署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协议等相关文件;
(7)如有设置持股平台的,需提供合伙协议;
(8)关于律师事务所具上市挂牌经验的证明材料;
(9)街道经科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企业股份制改造扶持申报材料:
(1)《容桂街道促进企业突破发展专项资金(股改上市项目)申请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工作总结报告;
(4)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的股改服务协议文件.相关费用支出凭证;
(5)股份公司设立验资报告;
(6)企业承诺函;
(7)街道经科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企业上市、挂牌(含买壳、借壳)申报材料:
(1)《容桂街道促进企业突破发展专项资金(股改上市项目)申请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总结报告;
(4)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上市挂牌协议文件及支付凭证;
(5)股份公司设立验资报告;
(6)企业承诺函;
(7)企业不外迁承诺函;
(8)上市或挂牌证明文件;
(9)买壳、借壳上市证明文件;
(10)并购重组相关证明文件;
(11)街道经科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上市企业首次并购申报材料:
(1)《容桂街道促进企业突破发展专项资金(股改上市项目)申请表》;
(2)并购双方公司营业执照;
(3)企业实施并购工作总结报告;
(4)标的企业变更通知书;
(5)标的企业公司章程;
(6)股权转让合同及出资证明文件;
(7)上市公司并购事项相关公告;
(8)企业承诺函;
(9)街道经科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2份,其中申请表和承诺函须提交原件,其他则提交复印件,并现场提供原件进行核实。其中,复印件需标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时间
2019年7月13日至7月24日。
四、联系人信息
工业发展股:罗先生,电话:0757-28381633;
商贸外经股:黄先生,电话:0757-28387791。
***1:容桂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容桂街道促进企业突破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2:申报材料模板及装订说明.docx
容桂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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