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顺民政人社监字[2016]第593号
广东远成快运有限公司顺德大良分公司 :
我局查处关于陈受兴投诉广东远成快运有限公司顺德大良分公司(负责人:雷春红)一案,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16]第593号),请你单位自觉履行上述询问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7日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顺民政人社监字[2016]第593号
广东远成快运有限公司顺德大良分公司:
你单位在配合调查用工管理等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在我局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顺民政人社监[2016]第593号)后,你单位一直未到我局配合调查。此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现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三)项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在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两日内根据《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顺民政人社监[2016]第593号)的要求向我局提供材料并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
你单位应当在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2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材料书面报我局。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 系 人: 郭展雄 联系电话:0757-223817***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县东路38号大良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监察科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 年10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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