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佛山市三丰家具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丰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语,实际经营者:陈词):
我局查处佛山市三丰家具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17]第886号)。
经查,佛山市三丰家具有限公司在工资支付方面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存在拖欠张燕仪等37人 2017年9月至12月份工资(部分人员含2015年-2016年工资)共961958元的行为。我局于2018年1月10日通过张贴及公告方式向佛山市三丰家具有限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17]第886号),责令佛山市三丰家具有限公司在该指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清员工的工资,至今该单位仍未改正。
以上事实有佛山市三丰家具有限公司企业机读登记资料、营业执照、佛山市三丰家具有限公司工人工资确认表、张燕仪等人调查笔录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证明。
你单位拖欠张燕仪等37人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我局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责令佛山市三丰家具有限公司在本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清张燕仪等人工资共961958元(拖欠工资明细详见***)。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特告知你单位,如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麦先生 电话:0757-23368756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南路西海花苑4号
邮编:528318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