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镇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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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6日发表
4月7日上午,乐平镇召开2011年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会议,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到场为社保乐平办事处和乐平镇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了认证培训。乐平镇党委委员李志文出席会议。
根据上级人社部门的要求,乐平镇企业和已转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新农保待遇、全征地补贴待遇人员,须于5月31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或社保乐平办事处办理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社保乐平办事处工作人员提醒各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因特殊原因不能前往者,可以由其亲属代办。逾期不办理者将停发其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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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0:13: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