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12月3日下午,区交通运输局在三水区交通运输协会会议室召开三水区重点一、二类机动车维修工作会议。局道路货运与运输服务管理科、区交通管理总站、区交通运输协会相关人员及区内重点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一、全面启动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区内一类和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须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联网并上传数据。二、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文件精神,具备维护、竣工检验能力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业后,须对检验合格车辆出具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和二级维护备查记录表。三、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的文件精神,原已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当前无需进行备案,待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30日内再进行备案。四、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粤交运〔2015〕650号)要求,一类和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每年参加一次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在评价周期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社会责任以及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自评。五、深入推进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
随后,召开了三水区机动车维修专家组工作会议。专家组主要由大型维修企业技术专家、维修管理部门骨干等成员组成。为更好开展三水区机动车维修行业隐患排查工作,会议对专家组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专家组成员要严标准、高要求,对本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努力成为表率、成为标杆;二是在排查过程中,逐一参照检查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情况统一汇报至区交通运输局,由区交通运输局发函至区综合执法支队,再由区综合执法支队介入处理;三是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下周起开展,专家组要充分发挥行业内专家的作用,起好步、开好头,为后期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