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孔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零气发生器采购项目询价函
各符合条件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高明孔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零气发生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0年12月25日17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后加盖公章(以快递公司出具订单号时间为准),快递送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中山路高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联系人:梁旭晖,联系电话:135****7813。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明孔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零气发生器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高明孔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3.项目最高限价:80000元(全包价)
4.项目内容:零气发生器的购买、安装、调试,编制零气发生器验收材料、做好上级部门验收工作。
5.供货要求:
(1)在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交货、调试地点安装、调试,逾期一天,扣减合同款5%(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以此累加。待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下达仪器更换通知,并在高明孔堂站点完成更换后,合同款一次性支付。
(2)必须满足《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511号)及《高明孔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零气发生器采购内容》规定的仪器参数、技术要求。
(3)需按站点运维商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要求对管道、线路等进行改造。安装、调试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6.实地勘察:无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人须具有安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经验;
3.报价人在本项目团队成员中应具有省级及以上环境监测部门或协会颁发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培训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报价人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的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报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经验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运维培训证书复印件;
3.项目报价单、本项目团队成员名单。
四、其他事项
1.超过本次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第三大点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且无密封加盖公章的,直接视为报价人不符合本次项目的资质要求。
3.本次项目的询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为了避免出现价格相同的情况,建议报价精确至个位,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4.本次项目的询价结果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的网页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询价一切事宜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负责解释,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已提交的文件。
***3-高明孔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零气发生器采购内容.docx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