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重点研究课题招募公告
为充分挖掘高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的使用价值和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地服务于高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佛山市高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经普办)研究决定,对以下4项重点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课题安排和研究要点
1、新发展格局下高明区经济发展路径及对策研究
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通过研究高明区经济发展的特点,探索高明区经济发展路径,提出有针对性的细化措施,为全区经济下一步发展提供具体抓手。
2、高明区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研究
通过对高明区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资料、高明区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资料进行对比分析,研究高明产业结构变化及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现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3、高明区消费市场扩大和升级路径研究
围绕高明区消费情况,结合四经普数据,从供给端分析高明区商品、服务消费企业现状、分布和特点,分析八大类消费情况,结合城市发展定位和生活品质提升等方面,对提升区域消费供给提出对策建议。
4、高明区第三产业发展研究
以四经普数据为基础,对高明区第三产业发展的现状、行业分布及特点等进行分析研究,就高明第三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机遇,提出进一步加快全区第三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二、招募对象
本次招募方式采取挂网邀标的方式。凡大专院校、科研研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学会(或研究会、协会)、社会咨询机构及其他具有研究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均可参与竞标。本次招募不对个人。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对相关领域的研究经验和能力;3、对佛山市市情及高明区区情、研究领域比较熟悉;4、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记录。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其中每个单位均应符合上述条件。
(二)申请要求:1、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2、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能够参加开题汇报、中期检查、评审会等工作。
三、研究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按照招募选题方向进行申报。
2、课题研究必须充分利用经济普查数据,做到立足全国宏观发展大局、围绕高明经济特点,对标新时代发展要求、剖析高明发展实际问题。课题研究方法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全面和重点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横向和纵向对比相结合,问题阐述清楚明白、分析研究深入透彻、解决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3、课题研究必须加强统筹,集中力量、攻坚攻关,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结项时间为签订研究合同书(或协议)3个月内。
4、凡使用经济普查数据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区经普办、区统计局所有。研究成果未经区经普办、区统计局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经同意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注明“佛山市高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字样。
四、工作安排
1、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高明区统计局四经普研究课题申报书》(详见***),并于11月13日24点前将申报书(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区经普办(以邮件发送时间和邮戳时间为准)。
2、单个课题研究申报经费限额15万元以内。
3、区统计局将成立评审小组,从申报单位研究所涉领域的熟悉程度、分析能力、分析方法以及课题组的研究力量、报价等方面,综合评估申报方案,择优甄选2-3个课题,确定合作单位。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
邮政编码:528500
联 系 人:李美慧
联系电话:0757-88663361
电子邮箱:519900205 @qq.com
***:高明区统计局四经普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