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含社工员)登记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公共服务办,区级各社会组织:
根据《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含社工员)登记工作的通知》(佛民函〔2020〕122号)及《佛山市2015年社会工作员培训及登记工作方案》(佛民民〔2015〕41号)要求,为确保我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及社会工作员证书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步骤
我局已委托佛山市高明区社会工作协会为我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受理机构:一是负责统筹为具有佛山市高明区户籍或在佛山市高明区有工作单位并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受理登记申请、社工登记初审、资料报送及证书发放;二是为取得佛山市社会工作员登记证书的人员受理登记申请、材料审核以及证书发放等工作。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下放社工登记管理权限的要求,社工登记工作具体分两部分进行:
1、在区内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的持证社会工作者由所在组织负责受理登记申请、社工登记初审、材料报送及证书发放等工作。材料由社
会组织直接邮寄报送至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5号佛山市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505室,联系人:陈***,联系电话:0757-83280610)
2、在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企业等单位持有社工证书的工作人员由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统一负责受理登记申请、社工登记初审、材料报送及证书发放等工作(相关材料交至高明区社会工作协会后,由高明区社会工作协会统一报送至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
二、登记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请区内有关社会工作者于2020年12月1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到各受理机构进行审核。
三、登记范围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助理级和中级)登记分为
首次登记和再次登记。
1.首次登记范围
具有佛山市户籍或者在佛山市有工作单位,并通过2019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包括2019年以前未登记过的)。
2.再登记范围
2017年及以前已进行首次登记满三年且未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
(二)佛山市社会工作员登记证再登记。
2017年考取佛山市社会工作员证的社会工作者(包括2017年之前未再登记过的)。
四、联系方式
区社会工作协会联系人:林思琪,联系电话:88662012,邮箱:gmggkj@163.com,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沧江路梅花街38号民政局三楼社会组织管理股;
市社会工作协会联系人:陈少琼,联系电话:83280610,邮箱:fsshexie@163.com,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5号佛山市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505室;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1.2020年佛山市社会工作员登记申请表.doc
2.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含社工员)登记工作的通知.pdf
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