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办事处选定土地房产评估和价格或资产评估两种中介机构暂行办法公示
公 示
为规范荷城街道有关的土地、房产或其它附属资产、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征收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与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佛山市国土资源系统选定评估、审计中介机构的具体办法(试行)》,结合荷城街道工作实际,我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代拟了《荷城街道办事处选定“土地、房产评估”和“价格或资产评估”两种中介机构暂行办法》。
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本办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2017年9月8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意见、建议,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迳向荷城街道办事处反映,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联系电话:88988060。
***:荷城街道办事处选定“土地、房产评估”和“价格或资产评估”两种中介机构暂行办法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