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金耀华玻璃新材有限公司玻璃新材智能制造项目厂房二研发楼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582号
关于佛山市金耀华玻璃新材有限公司玻璃新材智能制造项目厂房二、研发楼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分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和明路1号的项目佛山市金耀华玻璃新材有限公司玻璃新材智能制造项目厂房二、研发楼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金耀华玻璃新材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金耀华玻璃新材有限公司玻璃新材智能制造项目
三、修改情况:
1,厂房二首层载货电梯尺寸加大;
2,厂房二首层3-4轴交J轴消防控制室面积增大;
3,厂房二首层9-14轴交J轴低压室面积增大,原夹层9-11轴交J轴平台修改为低压室,夹层建筑面积增加73.73平方米;
4,厂房二首层14-15轴交J轴柴油发电机尺寸缩小;
5,厂房二二层1-2轴交C-G轴与33-34轴交C-G轴中空位置调整,增加建筑面积406.39平方米,增加计容建筑面积568.38平方米;
6,厂房二五个货梯均需增加电梯机房,楼梯直上机房平面,建筑面积增加244.39平方米,计容面积增加244.39平方米;
7,厂房二修改后建筑面积增加724.5平方米,计容面积增加812.76平方米;
8,研发楼屋面增加风机房,增加建筑面积63平方米;
9,研发楼地下室车位由原来的85个改为82个;
10,研发楼三至四层室内隔墙取消;
11,修改后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金耀华玻璃新材有限公司玻璃新材智能制造项目用地面积7049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116.11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144638.82平方米,基底面积46514.57平方米,容积率2.05,建筑密度65.99%,绿地率11.15%,停车位195个。 (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四、公示时间: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6日
五、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六、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jsgh@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63587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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