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高明区达标堤段路面提升工程(一期)施工工作,承包范围包括:对现状堤顶土基或砂石路面进行水泥路面硬底化,包括三洲围、秀丽围、下泰和围、富湾泵站、七星岗泵站、沧江路、沿江路、应急局等共计10段,工程建设总长度约8.12公里。一期工程总投资为2254.9万元。 项目要求:承担高明区达标堤段路面提升工程(一期)施工招标代理相关业务,负责完成招标备案,编写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编制项目主要合同条款,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如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协调处理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或投诉,协助合同的签订、合同签订后完成在相关平台及网站上的公开备案工作等招标投标全过程服务的相关工作。 工期要求:至招标项目签订承包合同并完成归档工作。 发包方式: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代理报酬为:按照《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工程招标代理费计费及支付方式规定》(明城建通[2021]3号)(以元为单位取整)总价承包。 支付方式:签订代理项目中标合同且完成全部代理工作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不计息付清。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企业营业范围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3、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且最新状态为允许投标; (2)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5)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在高明区内设有驻点,区内办公场所的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须配备独立的开标室、独立的评标室并安装监控视频等相关设备,常驻办公人员不少于5人; 5、项目组应当由该代理机构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企业库管理系统”中完成注册的交易员组成,人数不得少于3人。 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 9月9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二楼投资管理股一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即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原件核对); 3、佛山市水利局网站平台发布的最新考核结论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等,须能满足本工程的相关要求(需提供网上打印页); 4、办公场所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常驻人员名单、身份证及近六个月(即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原件核对); 5、项目组人员名单并提供已完成注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7、以上提交的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注:(1)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抽签时间:2021年9月13日上午9:00 (不准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抽签地点: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楼会议室。 其他要求说明: 1、报名单位需仔细阅读***中合同条款,抽签结果最终确定后,中标单位视为同意本项目合同所有条款,不得修改本合同; 2、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15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