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吉饲料(佛山)有限公司水产饲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嘉吉饲料(佛山)有限公司水产饲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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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嘉吉饲料(佛山)有限公司水产饲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嘉吉饲料(佛山)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富一路42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嘉吉饲料(佛山)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富一路42号,主要从事水产饲料、禽畜饲料的加工、制造和销售,主要生产工序为粉碎原料,然后按比例配料,接着熟化,最后打包成产品(粒料生产需要制粒工序)。本项目新增一条水产饲料生产线,还包括以下内容:采用熟化鱼粉、减少部分动物蛋白原料的使用,减少原材料存储散发异味;增设两套“超重粉尘处理 + 水雾分离器 + UV 光解净化器”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臭气。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②锅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燃料废气经管道引至楼顶15m排气筒(B3-B4)高空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制粒废气(臭气浓度、氨、二甲胺)引至楼顶30m排气筒排放;对两条水产饲料生产线膨化、烘干和冷却设备生产过程产生的臭气经管道分别引至楼顶的两套“超重粉尘处理 + 水雾分离器 + UV 光解净化器”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采用专业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③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④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卖资源回收商回收利用;厨余垃圾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废机油、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理。 |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