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峰龙线道路路面大修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 高明区明城镇峰龙线道路路面大修工程监理(第二次) | |
二、工程概况: |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建设房产所 2、工程名称:高明区明城镇峰龙线道路路面大修工程监理(第二次) 3、工程地址:明城镇峰龙路 4、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高明区明城镇峰龙线道路路面大修工程线路全长3.42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宽度6m,设计车速20km/h,双向2车道。本工程对峰龙线沿线道路路面进行大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保修等阶段的相关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和工程结算工作 5、工期要求: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施工阶段预计90日历天 6、监理费:约102905.60元 | |
三、投标申请人 报名的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广东省外的投标单位则必须具有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3、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作为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过至少1项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年龄不大于55周岁,本单位自有人员。 4、近5年(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3项单项监理里程不小于3km的新建或改扩建四级(或以上级别)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或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在广东省、佛山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最新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3名、设施和设备满足相应的监理要求;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A4复印件,需整本复印及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A4复印件,需整本复印及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商管理局监制的标准格式); 4、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和职称证复印件(如新办证的请提供审批通过的网上查询页面)(A4复印件,盖公章); 5、业绩证明(包括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等)复印件。 6、广东省、佛山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最新信用评价证明复印件。 7、主要监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投入的设施和设备一缆表。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和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 |
五、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4年6月 4 日至2014年6月 6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地点: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电 话:0757-88833371 联系人:邓先生 |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