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个转企可获6000元扶持
高明拟出台办法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佛山日报讯 记者刘嶒报道:记者昨日获悉,高明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高明区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指出,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并办理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6000元。
事实上,高明区政府每年安排促进个体工商户专项扶持资金,对经认定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扶持,意在进一步支持、鼓励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实现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不断做大做强,提升高明区经济发展质量。
根据办法,已列入全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培育名录库内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一次性扶持资金,扶持资金额度为6000元,其中包括市级财政扶持1200元,区级财政扶持4800元。在高明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且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且符合升级企业的投资者包含至少1个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和拟设升级企业住所均在佛山市高明区行政区域内条件的,可申报该项扶持资金。
“‘个转企’不是简单的更名,而是通过优化内部流程,解决企业发展延续性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个转企”后,市场主体所获得的便利及优势主要体现在法律责任、资金贷款、社会影响力三大方面。转型升级为企业有助于个体工商户做强做大,提升业态,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展生存和发展空间。例如更容易获得贷款、更容易获取社会资源,而且由于可以不用更换店名,有利于个体户保留多年积攒的品牌,打造企业文化等。
数据显示,今年1~9月,全区共有90家个体工商户完成了“个转企”。此外,今年前三季度,全区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共3.***万户,增长9.11%,企业9349户,增长12.05%,新成立市场主体4527户,增长18.66%,其中新设立内资企业1312户、个体工商户3169户分别增长18.29%、20.59%。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增加个体工商户成功转型升级为企业数量,实现2017年提出的用三年时间推动200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目标。
温馨提示
■2019年1-8月转型成功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20年3月1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市场监管分局;
■2019年9-12月和2020年1-8月转型成功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21年3月1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市场监管分局;
■2020年9-12月转型成功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22年3月1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市场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