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广东慈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广东慈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36名劳动者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的工资。我局于2019年12月1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了《佛山市南海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决定书》(南人社列黑字〔2019〕4-2号)。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单位,且本案已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处理,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公示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决定书》(南人社列黑字〔2019〕4-2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3日
佛山市南海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决定书 南人社列黑字〔2019〕4-2号 被列入单位:广东慈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住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碧霞一路12号德利昌大厦301房之一(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杨雅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4WYWMKXH 列入期间:一年 经调查,你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张猛等36名劳动者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的工资260823元,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 因你单位拖欠工资行为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现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你单位列入我区拖欠工资“黑名单”。列入期限为一年,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计算。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电话:86238325)或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电话:83382285)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电话:22623333)提起行政诉讼。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