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涌村委会象台村小组文化广场工程招标补充答疑(1)
逢涌村委会象台村小组文化广场工程
招标补充答疑(1)
各投标单位:
本“补充答疑(1)”为对逢涌村委会象台村小组文化广场工程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一、问:招标文件中第31页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的第6点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文件及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是否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文件?
答:投标人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与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的更正:
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更正为:2012年10月25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更正为:2012年10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投标人应在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23日下午16时前。
招标人(章):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逢涌村委会
招标代理单位(章):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章):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日 期: 2012 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