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沥镇城市社区居委会协管员招聘启事
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大沥镇城市社区居委会协管员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具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努力为人民服务,工作踏实,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作风正派。近五年没有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具体条件
1、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含40周岁,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女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含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2、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3、佛山市南海区户籍人口。
(三)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到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接受报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凡具备应聘资格和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大沥镇城市社区居委会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的资格和条件,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考试前公布。对公布情况有异议的,由本人向招聘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重新核准,统一公布参加招聘人员名单。
(三)考试程序和安排:
1、笔试。
本次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拟安排在2018年1月底2月初进行。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笔试人数低于招聘人数1:3的比例,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理解和文字表达能力,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面试。
面试采取演讲、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演讲:介绍自己的主要工作经历、工作情况等,时间安排为2分钟。
答辩:答辩题目为两题,应聘者对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时间安排为6分钟。
评委根据应聘者演讲答辩所反映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等进行测评。面试设候考室和考试室。应聘者必须在候考室候考,不能旁听其他应聘者的面试,以保证竞争的公平公正。
3、确定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应聘者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
4、公布成绩和公示。大沥镇城市社区居委会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应聘者的总成绩择优录用,并按规定对考试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的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查核,视情况重新确定人选。
5、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国家机关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南海区内镇级医院进行,体检费自理。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或者放弃应聘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决定聘用。由大沥镇城市社区居委会协管员招聘来的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按有关程序进行聘用。本次考试成绩半年内有效,出现放弃应聘或缺额情况下,半年内可以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提交材料:
(一)凡有意应聘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近照一张和学历认证电子证书(大专或以上学历者,请自行登陆学信网进行在线认证并打印认证结果),并自行登录http://yjx.nanhai.gov.cn/cms/html/71132/column_71132_1.html打印《报名表》。
报名者需对报名表的内容真实性负一切责任。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咨询及报名地址示意图:
咨询及报名地址:大沥镇新城大道4号大沥镇智慧城市指挥中心8楼811室
汽车导航路线:大沥镇智慧城市指挥中心
搭乘公交站点:大沥供电所站(步行距离170米)、新城大道北站(步行距离300米)、大沥摩托车市场站(步行距离460米)
咨询电话:85526717、85526720、85526713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协管员具体工作及岗位由大沥镇城市社区居委会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按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2.本次招聘的协管员聘用期为三年(含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称职的,不再聘用)。
3.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为社区协管员的,聘用期内享受大沥镇政府制定的社区居委会协管员年薪标准待遇,聘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聘期按镇内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本实施办法由大沥镇城市社区居委会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8年大沥镇城市社区居委会协管员招聘报名表.doc
大沥镇城市社区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