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禅城区第二批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禅经发〔2012〕196号
各有关单位:
2012年禅城区第二批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开始受理,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选好专题做好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㈠ 申报单位必须在禅城辖区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㈡ 符合2012年禅城区第二批科技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项目;
㈢ 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㈣ 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资金配套保障,项目总投入预算合理。
二、专项资金资助方式
专项资金资助方式:㈠补贴;㈡贷款贴息。
三、专项资金管理
请参阅《佛山市禅城区科技开发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佛禅府办〔2003〕105号)
四、申报指南
专题一:LED照明产品的推广应用
为贯彻《广东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精神,和推进我区广东省万家亿盏LED室内照明示范区建设项目工作,现以祖庙商圈为试点,将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纳入到祖庙商圈提升改造中。
重点支持祖庙商圈的大型建筑体推广LED照明产品,以促进节能减排,拉动LED照明及相关产业发展。
专题二: 推进传统产业行业协会发展
重点支持我区传统产业行业协会开展科研,促进我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研究活动。
五、申报程序
通过佛山市禅城区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pro.chancheng.gov.cn或http://59.39.58.175/ujet/)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㈠ 注册
首次申报的单位在禅城区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并联系所属镇街(按属地原则)审核本单位信息以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如已注册单位可直接用单位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申报项目。
㈡ 申报
各单位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即可在“项目申报”处选择“禅城区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需在线填写科技开发专项资金申报书及上传必要***。
六、申报材料
1.《禅城区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禅城区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简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本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4.上一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其他纳税荣誉证明);
5.申请贷款贴息项目需提供商业银行贷款合同或支付贷款利息单据;
6.其他辅助资料:能够证明科技项目技术水平、申报企业经济效益、企业管理水平的材料,如成果鉴定证书及***、专利、获奖证书、上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支付贷款利息单、银行信用证明、质量管理证明等。
申报书及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盖公章,加塑料封面不予受理)。
七、申报受理
㈠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2年8月3日至8月10日
书面材料递交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㈡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科技管理科
联系人:杨健华 82340442
陈军建 、吕绮华 、蔡海琼82340445
材料递交地址: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4楼417之二室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