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工伤津贴人均增加206元
昨日(15日),记者从禅城区社保局工伤科获悉,一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已在上月底进行了本年度的第二次调整,调整后,禅城区平均伤残津贴达到1893元/月,人均增加206元。
据介绍,此次调整对象是2012年1月及之后按月领取一至四级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月发增加额的计算办法:按企业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年限29.28年为界线,低于平均缴费年限的统一按照每人每月205.7元增加;超过平均缴费年限的,每满一年加发7元,缴费年限未满1年的月份,每缴费1个月折算为1/12年。在调整前已领伤残津贴的,从2012年1月起按月加发;调整之后首次领取的,从首次领取伤残津贴之月起按月加发;在2012年1月1日至本次调整期间办理养老退休的,补发增加额。
区社保局工伤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后,禅城区平均伤残津贴达到1893元/月,人均增加206元,加发的待遇将在2012年10月支付给工伤职工。(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