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一宗社区矫正监督案件入选
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评选结果揭晓
昨日(3日),记者从禅城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员额检察官杨小鸥办理的服刑人员唐某社区矫正监督案,近日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社区矫正监督类精品案件。
4月3日,禅城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发布《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评选情况的通报》。根据该通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各省级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共报送推荐了441件参评案件。
经过层层筛选,由禅城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员额检察官杨小鸥办理的《罪犯唐某社区矫正监督案——对街道社会工作局拒绝受理社区矫正人员低保户申请不当的监督》,成功获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社区矫正监督类精品案件。
禅城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10月,该院接到禅城区身患尿毒症且肢体残疾的社区服刑人员唐某反映,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被拒,经该院检察官杨小鸥初步调查,相关法律法规未将社区服刑罪犯排除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之外。
为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2016年至2017年间,禅城区检察院向唐某所在街道社会工作局发出《检察建议》,并通过与区民政局、区司法局等部门的多次沟通协调及共同努力,唐某低保申请获批,每月得以报销肾透析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在唐某的低保获批时,恰逢唐某骨折住院,其因低保获批而及时报销了近万元的住院费用,极大缓解了其生活、治疗的困难,一定程度保障了唐某最低生活水平。考虑到唐某女儿是在校学生,检察官还帮助其申报“服刑人员贫困子女救助项目”,为其申请了1万元的学习生活资助,为唐某本人及家庭带来生活的希望。
禅城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以此次评选精品案件为契机,充分发挥精品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刑罚执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维护刑罚执行公平正义,维护罪犯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转载: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