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组织召开2012年环境执法与法制暨培训会议
潘志文局长参加会议并提出要求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刘梦琦副科长对《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进行解读和培训
2012年4月19日,佛山市环保局召开了2012年全市环境执法与法制暨培训会议。局长潘志文、副局长李康文、环境监察分局局长沈成兴出席会议。
潘局长分析了当前环保工作的新形势和面临的困境,强调了增强环境执法工作责任意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从抓好重点工作落实、抓机制创新和提升能力水平、从严从重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廉洁自律守住底线等五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强调各级环境监察部门作为环保部门的一线执法机构,与基层、企业、群众直接打交道,环境执法人员一定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依法执法、经住考验。
会议传达了省环境执法与法制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市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部署了今年全市环境执法与法制工作,强调环境执法工作与法制工作密不可分,一是审时度势,做好新时期环境法制工作;二是在机构改革、简政放权的大环境下,突出抓好执法机构的建设,抓人员素质的加强,抓执法权限的理顺;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对基层的环境执法指导;四是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同时强调全市各级环保部
门要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环境执法与法制会议精神,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在执法方式上要有所创新、在执法制度上要不断完善、执法效能上要有所提高,以保障环境安全。
会议对《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进行了解读和培训。市、区、镇环境执法及环境法制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等共约50人参加了会议并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