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校车内死亡联合调解化纷争
9月11日,幼童唐崇某父母与白坭镇某幼儿园负责人在白坭司法所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次日收到了全部赔偿款。一起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的幼童被遗忘在校车窒息死亡的事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今年8月20日上午7时左右,白坭镇某幼儿园用校车接幼儿到幼儿园上课,由于跟车老师和***司机没有对车辆进行检查,导致一岁零八个月的幼童唐崇某被遗留在校车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为中暑死亡。事故发生后,白坭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善后处理工作,并成立了事故处理专责小组,组长由邓启涛党委担任,成员由公安、司法、民政、科教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会议强调对受害家属采用“先安抚,后赔偿”的工作方案,全力做好死者家属的接待、思想稳定和协商赔偿工作,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赔偿方案由司法所负责制订,并组织家属和幼儿园商谈赔偿问题。
白坭司法所接到任务后,迅速展开工作。在8月25日上午到死者家中探望其父母唐正某和田某。两人悲痛万分,面对幼儿园方连日来的慰问毫不领情,声称要儿子,不谈赔偿。司法所同志耐心细致地开解他们,2个多小时过去了,最后说服唐正某先收5000元赔偿款安顿好从广西过来的亲属,余下赔偿款继续协商。但下午当司法所同志带着幼儿园负责人赶去付款时,在途中碰见唐正某及其父亲、妻子田某一行人步行前往科教办上访。他们拒绝先拿5000元赔偿款,并在路边哭作一团。唐正某年老的父亲更哭昏在地上。最后司法所与科教办同志合力将他们送到医院,一直陪护到凌晨3点多才离开。其间唐正某绝口不提赔偿问题,要求把儿子还给他。这时,司法所同志意识到,唐正某情绪极不稳定,思想反复,协商赔偿将是一场艰难的谈判。
接下来的几天,司法所和科教办的同志顾不上休息,应双方要求多次召开家属座谈会协商赔偿问题。8月27日,第一次协商。唐正某在两名家属的陪同下来到科教办提出87万的赔偿要求,园方认为赔偿数额过高无法接受,在此情况下,调解人员建议双方回去认真考虑,择日再谈。8月28日,第二次协商。唐正某与妻子手持死者遗像带领10多名亲属前来谈判,情绪比较激动。司法所同志向双方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赔偿标准,反复进行疏导说理,经过再次磋商磨合,唐正某将赔偿数额降至50万,但园方表示开办幼儿园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下债务,经济能力有限,没有同意其要求。8月29日,第三次协商。双方依然就赔偿数额久久争持不下,部分情绪激动的家属哭闹不止,还扬言要报复,在矛盾一触即发之际,邓启涛党委亲自到现场主持调解,针对唐正某思想不稳和“人多易乱”的状况,决定在家属中选取代表进行协商,通过家属代表做唐正某的思想工作。同时敦促园方想方设法筹集资金,设身处地为死者家属想想,再提高赔偿数额,从而避免了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之后又进行了第四次、第五次协商…….,多次调解协商都持续到晚上7点才结束,在调解人员的疏导下,双方的赔偿数额差距在一步步缩小。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数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论之以法的艰苦调解,9月11日,双方终于在司法所就最后一项丧葬费的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该所同志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幼儿园一次性赔偿给唐正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合计20多万元。离开司法所时,唐正某及其他家属向调解人员表达了谢意,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幼儿园负责人也多次向工作人员道谢,感激为他们解决了难题。在场调解人员则重重地舒了口气,多日来的努力没有白费!
这宗幼儿校车内死亡赔偿纠纷的成功调处,与白坭镇领导重视、部门之间的配合是分不开的,在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之时,邓启涛党委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参与调解;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与科教办同志互相配合、锲而不舍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使该宗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唐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