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突发演练培养逃生技能
学校要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措施
佛山日报讯 记者严晓莹报道:昨日是“六一”儿童节,儿童的安全是很多家长所关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要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开展必要演练。
早前,荷城街道第三小学的三、四楼天桥处出现疑似火灾的烟雾,学校辅导员接报后,迅速按下学校应急铃声并广播通知全体师生马上撤离。跟班老师指挥学生到教室门口排队,有序退至学校篮球场应急疏散场所。从教室疏散到操场集中,学校疏散全程安静有序,行动迅速,2000多人的校园听不到任何嘈杂喧闹声,全程仅用时4分30秒。
发生在荷城三小校园内的这一幕是该校开展的防震减灾安全疏散演练。校方负责人表示,安全疏散演练旨在提升学校对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并培养学生的应急逃生意识。
未成年的安全,既涉及到每一位青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危,也牵动着千万家长的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的规定,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记者昨日从高明区教育局了解到,为强化对未成年的安全保护,现时教育部门已配备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区内各校也不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演练。
事实上,安全意识的培养更在于平日的教育和渗透。为了让学生真正提高安全意识,从去年开始,安全教育将正式列入中小学的常规课程,每学期将不少于18个课时,消防、交通、安监等“五校长”将结合各月的活动主题轮流向学生讲述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