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县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
南澳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3月17日在南澳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南澳县财政局局长 柯鹏城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南澳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政府及财政部门的继续支持和帮助下,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扎实推进,继续把握南澳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突出“生财、聚财、用财、理财、管财”五大职能,强管理、促改革、稳增长、惠民生、重绩效,积极推进幸福南澳建设。全力以赴抓收入,优化支出保民生,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全年财政收支情况
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来源于南澳县财政总收入31911万元,比2013年同期28554万元增长11.76%,其中: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5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2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6.59%;非税收入6300万元,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3.41%),完成县2014年年初下达收入任务18403万元(增长12.50%)的102.47%,比2013年的16358万元增收2500万元,增长15.28%;上划中央收入6538万元,比2013年的6045万元增长8.16%;上划省收入***54万元,比2013年的6119万元增长5.47%;上划市收入61万元,比2013年的32万元增长90.62%。
全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58万元,加上省市固定补助及税收返还12181万元、省市一次性平衡财力补助3516万元、专款及一次性专项补助收入59413万元、地方债券收入137万元、调入资金992万元、2013年结余51万元,当年财政公共预算总收入9514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4年全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05万元(含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2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7265万元的95.01%;加上上级补助支出59413万元、专项上解142万元,当年财政公共预算总支出94960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预算净结余188万元。
㈡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
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61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6万元及上年结余收入13921万元,收入总计20886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1599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253万元,补助支出346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287万元。
㈢各项主要收支增减因素分析:
1、收入方面:
⑴增值税941万元,比2013年同期减收22万元,减少2.26%,主要是2012年底县内风电企业购进安装国产风机适用出口设备税收优惠政策,进项税收抵减风电销项税收留抵税款尚未抵扣完毕,减少应纳税款,且受风能发电风况不佳影响,风电企业减产减销。
⑵营业税3049万元,比2013年同期增收99万元,增长3.35%,主要是2014年11月法院转让拍卖原汕建国际实业公司青澳金澳云澳三宗土地资产包上缴税款及清理以前年度县内土地交易拖欠税款。
⑶企业所得税1040万元,比2013年同期增收17万元,增长1.66%,主要是受风况不佳影响,县内风电企业减产减销出现亏损,上缴税款减少,但烟草等其他企业上缴税款增多,两者相抵略有增长。
⑷个人所得税380万元,比2013年同期增收214万元,增长129.17%,主要是2014年7月份南澳申城置业公司股东以土地作价入股及深澳鑫农房地产公司股东个人股权转让上缴税款增加一次性收入。
⑸土地增值税1749万元,比2013年同期减收58万元,减少3.22%,主要是2014年县内楼盘销售及土地交易尚处于较为低迷的阶段,减销减税。
⑹耕地占用税1***万元,比2013年同期增收124万元,增长308.90%,主要是引韩供水工程水库征地项目上缴税款。
⑺城镇土地使用税2106万元,比2013年同期增收501万元,增长31.19%,主要是云澳、深澳及汕头商业银行等清缴以前年度征地项目拖欠税款。另外,根据新税法要求,从2014年1月起,荒山用地由过去免税转变为按征地面积减半计算土地增值税及土地使用税,增加收入400万元。
⑻契税1824万元,比2013年同期增收30万元,增长1.70%,主要是移动公司、后宅鹿仔坑、刣猪澳地块土地交易及引韩供水工程水库征地项目等上缴税款。
⑼非税收入6300万元,比2013年同期增收1514万元,增长31.63%,主要是按进度组织收入的需要。
2、支出方面:一是提高公职人员津补贴增加本级支出2232万元;二是政府追加各民生项目前期费用及其他活动费用比2013年同期增加2165万元;三是2014年新增部分大额上级补助资金,如大桥补助2亿元及新农村建设1亿元等,增加上级补助支出。
二、主要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㈠求真务实、稳中求进,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一是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完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科学制定收入计划,及时分解收入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收入任务落实,并继续落实激励机制。在支持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完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收入上新水平、新台阶。各收入征管部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目标,鼓足干劲,积极研究落实征管措施,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努力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平稳增长,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2013年同期增长15.28%,比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均增幅10.51%高4.77个百分点,收入增幅及质量均居全市第一,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二是实施综合治税,推进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强化财税应征尽收。自2013年以来,我县地方税收从以前单纯依靠土地交易等一次性税源,已逐渐过渡到具有持续发展的房地产开发、建安行业以及固有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上来,经济产业结构优化使税收结构更加合理化,但2014年下半年以来也出现低迷状态,楼盘开发和销售势头明显回落,严重影响着县级收入的完成。针对国税部门与地税部门之间存在纳税经济户口不对称的历史问题,地税局专门成立清理小组,对全县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海产品业户进行地毯式全面清理,堵塞税收漏洞。为实现收入稳步增长,在继续加强财税监测分析、提升预算执行分析预测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情况,县内各相关部门通过建立以财税部门牵头,镇(管委)、国土、住建、大桥、水利等部门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税收征管的协调工作,调整完善抓收入工作机制,确保应征尽收。
三是完善聚财机制,盘活政府资源,增强政府综合财力。借助南澳经济发展的新契机,继续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回购工作,加强与国土房管部门协作,加强土地交易税源监控,健全“先税后证”有效机制,堵塞征管漏洞。积极统筹盘活运用一切政府可以掌控的资金和资源,通过做好土地出让、城市建设配套费等非税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缴纳入库,增强政府综合财力,积极投入到县内重点项目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财力保障。在加强对政府资源管控、利用、盘活的同时,着力创新城市建设发展投入机制,探索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四是继续多渠道争取上级支持,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在认真研究上级补助资金政策导向的前提下,主动作为,加大竞争性扶持资金申报力度,积极参与竞争性扶持项目的竞选,做好政策对接、项目对接、资金对接,实事求是地向中央、省市反映南澳财政困难现状和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多渠道争取上级支持,并及时***专项资金落实到位。上级补助资金申报、使用、管理等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两年来我县先后竞得“云澳渔乡风情小镇”及“后花园乡村休闲旅游区”各400万省旅游扶持资金;为加快推进南澳大桥建设取得省级大桥建设等专项补助2亿元;以打造北回归线上的“海韵乡村”为主题,成功竞得创建省级新农村示范片1亿元的建设扶持资金,成为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点。
㈡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
1、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2014年我县共安排11类民生支出5633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4818万元的59.42%,比2013年同期41121万元增长37.00%,其中本级民生支出17531万元,占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5405万元的49.52%,比2013年同期13109万元增长33.73%。
2、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着力完善支出制度。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提高财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一是在“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年度的财力状况,继续研究提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岗位津贴的意见报政府审批,在财政仍较为困难的情况下,从2014年1月起发放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特区补助及安排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安排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确保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公共文化、农业水利、城乡社区、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投入,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优先方向,进一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三是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新增预算,无重大特殊情况不予追加支出,确需追加预算的严格程序逐级审批。
3、科学调度库款,统筹兼顾,全力支持各项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经过多方努力,共筹措资金108863万元,重点解决南澳大桥、引韩供水、环岛路灯、县城综合市场、县城主要道路改造、旅游设施及景区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台风救灾、一事一议、千村环境整治及“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保障工作,大力推进我县各项事业的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㈢强化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
1、认真学习贯彻新预算法,依法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预算制度改革。《预算法(2014年修订)》修订酝酿十年,跨越三届人大,历经四次审议,于2014年8月31日颁布,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学习新预算法的根本目的在于贯彻实施,在于按新预算法的精神要义和具体规定指导工作,县财政部门及时做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全县各单位一把手及财务人员集中学习新预算法,研究2015年度财政预算编制过程中贯彻执行新预算法需注意问题,做好新预算法实施和深化财税改革的协调推进工作,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精神实质,扎实推进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建设。
2、健全科学规范、注重绩效的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透明度和有效性,加快政府预算体系建设,按省财政厅要求,自2014年起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全县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及部门决算批复工作,并要求县直各单位在本单位或政府网站公布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及部门决算情况。继续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制度和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多层次、多类形的绩效评价方式,将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
3、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加快改革步伐,推进网络化建设。根据省市的要求,认真总结我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情况,于2014年10月份继续将18个县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部分差额管理事业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畴,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覆盖全县全额拨款行政及事业单位。同时,加快推进我县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
4、积极开展各项专项调研、考评及检查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根据我县的实际和上级财政部门要求,认真研究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调研,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完善财政体制理顺各级财政分配关系;二是切实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工作,健全机构队伍、规范财政业务、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作风、完善基础建设;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采取控制增量、减少存量、拓展资金渠道、转变投资方式等方法对政府债务进行控制,不断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四是加强相关支农业务培训和支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财政重点支农项目资金实行***管理,并定期检查;五是继续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2014年全县共申请政府采购22宗,采购总预算2358万元,已完成采购项目19宗(如增殖放流、沙滩车、垃圾压缩对接车、南中计算机室设备、客服中心等),完成项目总预算1683.4万,节约金额77万元,采购成交金额1606.4万元。
5、继续加强建设项目预结算评审工作,规范资金审核程序。对全县基建投资项目严格执行基建管理有关规定,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成本。2014年全县共委派在建工程项目财务总监35人次,审核工程预、结算项目188个,共核减资金4322.68万元,资金核减率为8.00%。
6、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提高非税收入管理质量。继续完善县级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征缴更具规范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制定的《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以票管费”,“以票促收”。拓宽非税收入渠道,增加财政收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以来,我县财政运行继续保持良好态势,但由于不稳定因素较多,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税收增长持续乏力,收入结构不尽合理。目前我县较为大宗的固定税源主要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和风电增值税,但占县级税收比重较低,而房地产交易、大桥及其他民生投入等项目产生的税收大部分为一次性收入,其他经济项目在短期内很难实现税收高增长,特别是税收收入突破亿元大关后,保持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压力大,后劲不足。自2014年6月份以来,受制于县内房地产开发销售及土地交易仍较为低迷,县级税收收入增长幅度减缓,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偏高,特别是全年非税收入占比高达33.41%,为近五年来最高,县级收入结构不尽合理,财政收入质量仍有待提高。
二是满足公共服务需求的财力保障水平虽逐年提高,但仍处于低水平状态。由于我县经济总量小、底子薄、收入基数低,尽管经过努力取得一定进步,但财政保障能力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
三是资金调度困难。随着县内重点项目的推进,资金需求量不断加大,为了补充重大项目的资金缺口或前期建设等方面的需要,重点项目建设挤占了部分专项资金,影响了2014年的资金调度。
四是财政包袱沉重。连同跨海大桥、引韩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在内,我县目前债务负担规模达到7.66亿元左右(包括县内重大项目隐性债务7.14亿元,其中:仅南澳大桥项目建设债务就达到6.17亿元)。
五是区域发展不平衡,财力分布差异大。镇级收入参差不齐,对一次性税源收入特别是土地项目依赖性较强。2014年以来,各乡镇加大力度清缴以前年度征地项目拖欠税款,积极认真组织收入,取得了一定成效,各乡镇均能按时按质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但各乡镇财力分布差异较大。
以上困难和问题,必须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财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新《预算法》为准则,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及政府的经济工作部署和上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财源建设和收入征管,着力盘活海岛资源,大力促进招商引资,继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在发展中涵养财税源,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保工资、保重点、重民生、促发展;深化改革、完善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财政预算编制的原则:根据我县本年度财力状况,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一是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比2014年收入决算数增长12.5%(力争完成市下达的增长13.5%的预期目标),加上税收返还和上级列入基数的固定补助而编制。二是根据地方可支配财力预算数编制支出预算。首先是确保机关事业人员工资发放,计生、村干部补贴及村级办公经费、低保、优抚、救灾扶贫、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资金的到位;其次是合理安排政权机关运转的必需经费,继续加大教育、科学、文化、“三农”、水利、公共卫生、旅游、生态建设、民心工程等民生项目的支出。第三是积极争取本级创收和上级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逐步提高县镇财力保障水平。
一、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1、收入方面: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2121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18858万元增长12.5%,加上税收返还净额1316万元、转移支付及专项困难补助9449万元、机构下放经费137万、调入资金6151万元、2014年结余188万元,全年收入总计38457万元。
2、支出方面: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38127万元(含预备费1110万元),专项上解142万元,预计净结余188万元,全年支出总计38457万元(见附表一)。
㈡政府性基金收支草案
1、收入方面:国土及其他基金收入29910万元(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8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732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350万元,***公益金28万元,无线电频率占用费4万元),加上2014年基金结余9287万元,收入总计39197万元。
2、支出方面:安排国土及其他基金支出3791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37798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万元、其他支出28万元),调出资金40万元,预计年终结余1247万元,支出总计39197万元(见附表二)。
二、完成2015年预算预期目标的主要措施
2015年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财政“十二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我县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各征管部门要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经济工作部署和安排,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突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争创财政收入跃上新台阶。
1、主动适应海岛经济发展新形势,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南澳科学发展服务。当前,随着南澳大桥建成通车,将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南澳发展的瓶颈问题,南澳正步入发展的快车道。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财政工作不仅是经济工作,更是一项政治工作,在加快南澳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财力支撑作用,要坚持“增收节支,规范管理,依法理财,促进发展”这一主题,紧紧围绕海岛科学发展,振兴经济这一大局,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保障服务,优化调控手段,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大力支持生态治理、环境保护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经济整体活力,推动全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要深挖财源税源,强化收入组织工作,着力增强地方财力。围绕财政平稳运行的目标,遵循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理财有规、用财有效”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方针,大力培植财源税源,强化收入组织工作,促进应收尽收,保持全县财税收入可持续增长。一是要抓住汕头设立华侨试验区和南澳大桥建成通车及其他大项目启动建设的有利时机,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利用“省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县”、“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省旅游强县”的品牌,充分发挥我县的海洋资源和旅游资源等优势,千方百计把海洋经济和旅游业做强做大;继续落实扶持新办企业发展的措施,充分运用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突出扶优扶强、创新驱动,积极涵养新的财税源,不断壮大财力。二是要继续加强同税务等征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财税监测分析,强化各种征管手段,推进综合治税,依法征收,力争应收尽收。三是继续加强对土地资源、旅游资源、海洋资源等政府公共资源经营收益的管理,及时转化为财政收入,壮大地方财力。四是发挥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优势,继续积极多渠道争取上级政府和部门的支持,增大财政收入总量。
3、要完善支出制度,强化财政监管,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提高财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职能,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安排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确保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公共文化、农业水利、城乡社区、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以新《预算法》为准则,细化预算编制,强化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议、差旅、因公出国等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县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积极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努力减少财政缺口。强化管理、注重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权衡轻重缓急,在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前提下,优先保证“办大事、惠民生”的资金投入,继续多方筹措资金支持县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海岛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上新台阶。
4、要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推动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积极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努力建立支出结构合理优化、管理制度科学规范、监督问效透明有力的公共财政体系。积极推进重点改革工作,探索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体系,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政绩效管理改革,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继续采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镇(管委)发展经济、做大财政蛋糕的积极性。
5、要发扬财政部门的优良传统,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廉政教育工作,加强队伍思想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意识,优化和重造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创新用人机制,加强专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理财管财能力,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的财政干部队伍。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创优质服务,建立“阳光财政”、“和谐财政”。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工作仍将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任务繁重、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励精图治,扎实工作,建设和谐南澳,不断创造新业绩,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县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15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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