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青澳湾综合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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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2日发表
南规公告[2018]16号
根据《南澳县人民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8-1)》及南府办批件〔2018〕36号批件的要求,我县对《南澳县青澳湾综合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部分地块的用地规划进行适当调整。
主要调整内容:原青澳控规的A-2-09(局部)调整为广场用地(G3)(配套小型商业设施),调整后A-2-09广场用地(G3)面积46389平方米(其他控规细则详见附图)。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调整后的《南澳县青澳湾综合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规划图件予以公告,公告时间30天。
青澳湾北回归线广场局部调整图则.pdf
南澳县城乡规划局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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