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正确指导下,金平区财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系列***精神的重大举措、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推进依法理财的新思路、新方法,忠实履行财政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关于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习活动,开展《民法典》、宪法修正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中强化落实保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推动依法行政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开展。不断提高法治意识,不断强化运用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推进财政法治工作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落实第一责任
局党组书记、局长郑聪同志作为全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各项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在财政领域具体工作中,带头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规范财政行政行为,强化法治财政思维,提升财政法治能力,将法治建设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始终,切实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能力,将财政权力约束在法治的框架下,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打造出一支作风过硬、业务过强、廉洁公正的财政队伍。
(三)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强化财政制度建设
2021年,金平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把推动依法治区相关任务执行落实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努力做到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合规、依据充分,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全面落实。在重大决策过程中,金平区财政局党组始终坚持集体议事、依法决策,认真贯彻法治建设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结合区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涉及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严把文件制定起草关、审查关和民意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同时根据上级对公平竞争性审查的要求,对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存量文件增加公平竞争性审查,有效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集中公示行政执法数据,认真开展行政审批、权力事项清理,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相关信息,做好执法公示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保证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审批时效,做到“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办结时效快,将“为民服务解难题”落到实处。完成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审批,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门户网站、信用汕头双公示平台进行公示。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具体要求,选取检查对象进行行政检查,主要抽查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情况、已出具行政检查报告,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案,有效防止和减少行政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执法人员基础信息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对机关内部业务流程和风险点进行再梳理,明确业务风险,规范财政业务行为。
(五)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财政执法行为
积极开展财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是推动财政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金平区财政局结合实际,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
(1)落实财政执法主体行政责任。将执法的职责范围、内容和权限、执法标准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分解和具体化,从局长到办事员均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做到职责分明,权利义务明确。
(2)严格财政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审批活动。金平区财政局各股室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时限行使职权,如在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各单位的部门预算和决算、实施财政监督检查、以及进行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时,不设置无依据的审批项目,不收取无依据和不标准的费用,不随意颁发有关证书,保证了金平区财政局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尽管金平区财政局涉及到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较多,包括行政确认、行政审批、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五个方面,始终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罚适当、程序合法。
(3)加强法制政策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坚持为民服务,认真做好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及《转发省财政厅
(4)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加强金融法律宣传教育,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工作。通过多形式、全方位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进一步加深群众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引导群众增强金融风险辨别能力。牵头区各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学习及宣传相关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举办专题学习会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进行学习,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金平区财政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持续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对接联系,积极开展法治建设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财政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的同时推动金融服务向基层延伸,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多形式开展宣传普及工作。
(六)强化执法监督,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金平区财政局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结合机构改革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财政信息工作公开机制,拓宽了财政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便于公众监督查询。同时,金平区财政局对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在确保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完整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公开内容的细化和规范程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工作,重视外部监督评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推进业务科室内部联审互查,做到内外监督相结合,形成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风险防范管理体系。一是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检查,主动按要求落实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两项预算”完整地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接受区人大领导检查指导。二是主动接受行政监督。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大额或重要资金向区政府申报、审批,主动接受纪委、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主动、规范披露涉及本局业务范围内有关财政信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打造“阳光财政”。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金平区财政局建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主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股室各司其职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由局长作为领导小组组长,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领导小组的成立,全面推进了法治财政建设,为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局、依法行政的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坚持民主决策,集中决策,依法决策,坚持集体议事,把推动依法治区相关任务执行落实列入党组议事日常,保证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合规、依据充分,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郑聪同志认真履行领导责任,把上级各项任务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坚决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全局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主动学习掌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尊重和听取不同意见,把正确的意见集中好,把分歧的意见统一好。
(三)带头学法,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思想引领
金平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定期学法,带头学法,定期组织财政工作人员进行普法学习,如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民法典》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坚决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带头学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经济相关法律,引导全体财政干部把法律各项规定作为从事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全面强化财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促进财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不断拓宽学法渠道,积极组织网上学法和考试。通过学习,金平区财政局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明显增强,重大执法事项依法决策,经过局领导集体讨论程序民主决定,重大执法事项作出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执法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自觉维护法治权威,在全局形成了良好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氛围。
(四)落实依法行政,切实依法理财
局党组书记、局长郑聪同志深刻认识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加快建设法治财政、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做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依法理财,强化法律学习。在财政工作中,依法编制预算,报区人大财经委初审,提请区人大会议审议批准,确保人大依法监督,切实树立“监督就是关心、帮助、支持”的思想,把积极争取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来部署,作为履行法律义务来维护。加强本级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按照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谁主办、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妥善处理好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关系,及时做好直达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和拨付的公开公示工作,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及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财政依法行政水平。
三、存在不足
金平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各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一些差距:法治建设力量相对薄弱;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执法经验不够丰富;利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提升财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继续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执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二是充实法治建设人才队伍,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人员充分的人力保障。三是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特别是财政法律知识,提升财政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
(二)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监督工作。一是科学编制预算,科学测算,统筹安排,及时主动公开经人大审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二是加大力度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是完善“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四是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对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等各个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三)充分结合其他活动,增强法治宣传力度。加强协调联动,面向群众宣传法治建设相关知识,为文明法治建设宣传造势,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和范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执法普法相结合,重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对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从而提高预算单位和区各企业商户的学法用法能力,为财政行政执法创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从而让法治财政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
金平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