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国土资源局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201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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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2日发表
自贡市国土资源局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单位: 自贡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 9 月 10 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信201****6201 | 自贡市荣县旭阳镇金鱼村的荣县金山矿业非法占地几十亩,粉尘、噪声、空气污染十分严重,无环评等手续经营商品混凝土和重油燃烧,非法开矿。废水、废渣直接流入双溪水库,严重影响荣县和自贡市民的饮用水。 | 自贡市荣县 | 水、大气、噪声 | 一、金山矿业公司半边店料场土地情况:金山矿业公司半边店料场始建于2008年初,位于荣县旭阳镇金鱼村11组。由企业与被占地农户签订《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2009年5月经企业申请,荣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2011年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企业未申请办理延期,但仍在继续使用土地,该料场占用土地处于违法用地状态。2014年6月23日,荣县国土资源局对荣县丰收矿业有限公司半边店料场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并于2014年9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17年9月7日经实地测绘量算,该料场实际占地面积为31.86 亩 ,仍处于违法占地状态。2017年9月8日,荣县国土资源局对金山矿业公司半边店料场未经批准占用旭阳镇金鱼村11社、12社集体土地建设碎石料场的行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 二、金山矿业公司下属的3个采矿区情况:荣县墨林乡荣鑫碎石厂和东兴镇火烧碥片石厂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经现场踏勘确认,荣县墨林乡荣鑫碎石厂和东兴镇火烧碥片石厂因企业自身原因,未进行开采;双古镇茨竹沟石厂企业自身原因而停产整改,未发现上述3个采矿区违法开采行为,不存在非法开矿问题。 三、举报反映的其他情况:该投诉件为重复信访,与(信201****1140号)和(信201****3054号)投诉内容基本一致。信访反映涉及的 粉尘、噪声、空气污染、废水、废渣等问题的调查处理,由荣县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分别按照信201****1140号和信201****3054号信访件办理情况上报的整改方案和措施予以落实。 | 属实 | (一)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明确荣县人民政府制定荣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半边店料场占用土地的整改方案,要求县规建住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旭阳镇政府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落实占用土地问题落实农用地转用、占用或征收供地整改方案。有效消除企业违法占地状态,切实解决违法占地突出问题。 (二)依职履责、强化监管。一是明确要求县规建住房局要按照县政府研究决定意见,经踏勘现场和规划空间确认,金山矿业公司半边坡料场位于荣县城市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外,在符合国土和完善环保整改措施后,依申请办理规划独立选址手续。二是明确要求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县政府研究决定意见,本着尊重历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按照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前置条件要求,下一步将完善落实料场农用地转用、占用审批手续,依法按程序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和下一步该宗地的土地报征及出让工作。三是明确要求县环保局督促企业修建隔音间,水稳车间进行围栏防尘处理,对厂区门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修建沥青油烟净化收集处理设施、导热油炉燃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粉尘收集处理设施,搭建监测平台,设置监测孔,拆除废弃沥青混凝土设备,建雨污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水池,清理沥青站外闲置堆场并实施关闭。四是明确要求县水务局按照相关规定。责令金山矿业公司半边店料场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并补交水土保持补偿费,上报水土保持方案并补交水土保持补偿费,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明确水土保持责任和落实措施。通过水土保持方案验收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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