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沙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实施主体公示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沙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位于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溪涌社区。根据单元规划,该更新单元二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38651.7平方米(见***1)。深圳市裕和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该更新单元二期拆除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拟确认深圳市裕和投资有限公司为该更新单元二期的实施主体。现将原权利人、搬迁补偿安置和建筑物现状情况(***2)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0年8月22日-2020年8月28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奔康工业区A5栋,邮编:518000)。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确认深圳市裕和投资有限公司为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沙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的实施主体。
本公示内容同时在项目现场、葵涌办事处以及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一并公示。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2833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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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沙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拆除范围图
2.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沙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原权利人、搬迁补偿安置和建筑物现状情况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8月22日
***1: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沙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拆除范围图.pdf
***2: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沙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原权利人、搬迁补偿安置和建筑物现状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