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21年8月份及18月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一、8月份全区基本形势分析
(一)各类安全事故形势分析
8月份,全区共接报道路交通、火灾(注:2021年起火灾事故起数统计口径与往年有所不同,2021年起把以往不纳入统计的垃圾、废弃物冒烟、草地冒烟和树叶着火等情况纳入事故起数,下同)和工矿商贸(含商贸制造、建筑施工、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下同)等各类安全事故33起,同比上升312.5%,较2019年上升65.0%,环比上升32.0%;死亡4人,同比上升300.0%,较2019年持平,环比上升100.0%;受伤6人,同比上升200.0%,较2019年上升20.0%,环比上升200.0%。其中,接报生产安全事故2起,同比增加2起,较2019年持平,环比持平;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较2019年持平,环比持平;受伤0人,同比、较2019年以及环比均持平。8月份各类安全事故数同比、较2019年以及环比均上升,死亡人数同比和环比上升,受伤人数同比、较2019年以及环比均上升,8月份的死亡人数是本年度死亡人数最多的月份,形势趋于严峻。
1.道路交通事故形势分析。全区共接报7起、死亡2人、受伤6人,三项指标(事故起数、亡人数、受伤数,下同)同比分别上升133.3%、100.0%、200.0%,较2019年分别上升16.7%、持平、上升20.0%,环比分别上升133.3%、100.0%、200.0%。8月发生2起亡人交通事故,事故风险较为突出,尤其重点车辆安全监管面临较大压力。
2.火灾事故形势分析。全区共接报24起、死亡0人、受伤0人;三项指标同比分别上升380.0%、持平、持平,较2019年分别上升100.0%、持平、持平,环比分别上升14.3%、持平、持平。其中,主要仍为电气火灾,共15起,占比62.5%。8月火灾数仍多发,小火亡人的事故风险仍然突出。
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形势分析。全区共接报2起(商贸制造业1起、电力工程1起)、死亡2人、受伤0人;三项指标同比分别增加2起、增加2人、持平,较2019年均持平,环比分别上升100.0%、上升100.0%、持平。亡人事故主要涉及起重伤害和触电,生产安全事故形势愈发严峻。
(二)自然灾害形势分析
1.森林火灾形势分析。8月份,区森林防灭火值班室共接报森林火警0起,火警起数同比持平(上年度8月接报森林火警0起),环比持平(今年7月接报森林火警0起),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安全平稳。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形势分析。8月份,全区共启动防汛关注级响应9次,防汛IV级响应1次,防风关注级响应2次,防风IV级响应1次,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全区自然灾害形势安全平稳。
二、1-8月全区基本形势分析
(一)各类安全事故形势分析
1-8月,全区共接报道路交通、火灾和工矿商贸等各类安全事故236起,同比上升118.5%、较2019年上升66.2%;死亡13人,同比上升30.0%、较2019年下降7.1%;受伤43人,同比上升48.3%、较2019年下降10.4%。其中,生产安全事故12起(电梯维修高坠事故1起、建筑业高坠事故1起、商贸制造业起重伤害事故1起、电力工程触电事故1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8起),同比上升100.0%、较2019年持平;死亡9人,同比上升80.0%、较2019年上升28.6%;受伤6人,同比上升500.0%、较2019年下降14.3%。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因受火灾事故统计口径与往年不一致,事故总起数大幅上升,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上升、较2019年略有下降,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是稳中有险、稳中有忧。
1.道路交通事故形势分析。全区共接报44起、死亡9人、受伤39人,三项指标同比分别上升33.3%、50.0%、39.3%,较2019年分别下降20.0%、持平、下降17.0%。今年以来,亡人事故涉及重点车辆6起,占比66.7%,由此可见,重点车辆的安全防范压力较大,发生亡人事故的风险较高,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趋于严峻。
2.火灾事故形势分析。全区共接报188起,同比上升1***.8%、较2019年上升129.3%;死亡0人,同比及较2019年均持平;受伤4人,同比及较2019年均上升300.0%。火灾事故主要集中在龙田街道(46起,占比24.5%)、坑梓街道(41起,占比21.8%)和坪山街道(40起,占比21.3%)。
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形势分析。全区共接报4起(电梯维修高坠事故、建筑业高坠事故、商贸制造业起重伤害事故、电力工程触电事故),同比持平、较2019年下降20.0%;死亡4人,同比持平、较2019年下降20.0%;受伤0人,同比、较2019年均持平。4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主要是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违规操作机械设备、无证违规作业、未佩戴绝缘手套,当前我区还处于高温季节中,作业环境相对恶劣,作业人员劳动强度大、安全意识淡薄以及防护措施不到位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较为突出,形势不容乐观。
(二)自然灾害形势分析
1.森林火灾形势分析。1-8月,区森林防灭火值班室共接报森林火警2起,火警起数同比增加2起(2020年1-8月接报森林火警0起),过火面积约7613平方米,区森林消防大队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扑灭火源,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形势分析。1-8月,全区启动防汛关注级响应30次,防汛IV级响应5次,防汛III级响应2次;防风关注级响应4次,防风IV级响应2次,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全区自然灾害形势安全平稳。
三、防范措施建议
(一)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市交警支队坪山大队、建房和建设局及各街道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管力度,督促各运输企业、施工企业要加强现场管控,严把安全管理关口,严抓车辆管控,按照区交安办下发的《严把泥头车及重型工程车辆、危运车辆安全十关》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对占道施工路段、临时开口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道路交通设施缺失、慢行系统缺失、横穿马路行人与往来车辆存在盲区、交通秩序管理混乱等重点部位,严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建设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要深刻汲取“8·4”吊装作业、“8·30”电力工程亡人事故教训,针对当前建设工程赶工期、赶进度的风险隐患,持续抓好电力工程施工、地铁施工、水务工程、交通建设、房屋建设等大型工程项目安全管控,同时强化零星作业和小散工程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四个一”要求(即一点,一责任领导,一工作专班,一应急处置预案),实行“表格化”“清单化”管理,全覆盖明确落实责任单位,责任到人,坚决防止因安全管理缺位、安全设施不完善、赶进度赶工期等引发建设施工安全事故。
(三)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要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以及近期其他区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市、区领导关于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指示批示和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油气管道保护“四个一”工作要求(即一张图、一张表、一锚定、一捆绑),全面开展城镇燃气管道风险评估和油气长输管道体检,全面防范化解城镇燃气管道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保障我区城镇燃气管道和油气长输管道“生命线”安全。
(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后汛期防汛防台风工作,层层压实三防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防台风“五个百分百”、责任对接“三个联系”制度、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即每户一对接、每村一台账、每街一张网、每灾一行动);要加强对水库、河道、危险边坡、在建工程、老旧房屋、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再检查,落实台风和强降雨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对涵洞桥梁、地下隧道、地铁项目、地势低洼区域的日常巡查,强降雨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设立警示标志,前置排涝抢险力量和装备,必要时要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做好车辆疏导,严防车辆涉水通行,避免出现“车被淹、人被困”等情况。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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