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3月5日至4月13日,对坪山区教育局党组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了巡察。6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坪山区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
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区教育局深入剖析原因,积极查找症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不折不扣,坚决整改。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6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坪山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张洲同志立即组织召开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要求全区教育系统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自觉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确保“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巡察问题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成立由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张洲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戢焕兵、王蓓蓓同志为成员的巡察问题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协助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按要求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教育工委办,负责日常事务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张洲同志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各班子成员也按照分工开展自查,认领问题。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积极推进整改进程。局属各单位也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对涉及本单位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全局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三)细化措施,扎实整改
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高标准制订印发了《区教育局党组及下属事业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工委办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重点问题进行***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截至8月,共召开局党组会5次,专题部署会议3次,并多次召开整改推进会,针对反馈的5大类16个方面问题制订97项整改措施,新出台或修订22项工作制度,开展谈心谈话52人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惩前毖后,举一反三
抓巡察整改坚持人人经受考验,摸清前因,肃清后果,厘清责任,惩前毖后,举一反三,让党员干部人人警醒,面貌一新,干劲倍增。一方面,对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中涉及的各类具体问题,由教育工委办牵头,逐一进行调查。对问题反映出的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和完善,对问题涉及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另一方面,结合教育系统正在推进开展的工作和巡察组提交的问题清单,大力开展作风建设整改和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开展教育系统所有下属单位自查自纠活动,举一反三,以小见大,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真正在整个教育系统范围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长效。
随着整改的有效推进,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政治站位明显提高;党组议事制度更加规范完善,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突出;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廉政风险进一步降低;师德师风建设有效推进;机关工作作风有效转变。
二、坚决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对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制定的97项具体措施,教育局党组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全力推进,做到了“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一)强化党的领导,抓实党的政治建设。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1)立行立改,严格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
(2)修订完善《坪山区教育局党组会议制度》,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有关规定,明确决策范围、完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监督,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
(3)坚持党组领导核心地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并规范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
(4)在教育局机关开展作风建设整改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党组领导班子核心带头作用,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四个意识”。
2.加强学校招生管理工作。
(5)完善招生制度,制订印发了《关于做好坪山区2017-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等4项文件。
(6)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特成立坪山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7)加强对学位申请材料的审核把关。采取谁审核谁签名责任制。学校在学位申请阶段根据该类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8)组织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近几年招生工作进行自查整改,认真学习相关招生制度,认真执行义务教育入学规定,严格按照坪山区核定的招生地段进行招生。
(9)加强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监管督查,要求学校刚性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招生相关文件,并根据相关政策敦促和指导适龄儿童、少年按时申请学位,提交就读证明材料,严把新生入学关。
(10)对违规招生进行严肃处理。全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者未经验证审核的新生和插班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教育部门不予拨付教育经费,由招生学校负责将其劝回原就读学校或户籍地学校就读,同时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组织学校考试工作。
(11)抓好考前常规工作,稳扎稳打重规范。由基础教育科牵头,按照市招办中考工作通知的要求调研,协调各类中考、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如:中考及学业水平考试全市交叉互派巡考员工作,区内互派副主考、巡考员、监考员工作,区内监控设备检查及与市招办视频监控系统互联互通等。下发《坪山区中考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通知》《坪山区2018年中考、学业水平考试试卷领取及安全保密工作方案》《坪山区中考及学业水平考试保密室征用及保密员抽调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保障中考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落实到位的方案和通知。
(12)组织考前专项工作,精细化实施抓落实。对考点学校的监控***头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试卷押送线路、考试监考的教室、试卷存储的学校保密室监控是否正常。参与各考点学校考务工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对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作风问题专项专题培训。
(13)开展保密专项工作,杜绝麻痹实抓培训。结合坪山区实际,抽调并认真培训了专业的保密工作小组人员。教育局对该保密组考前赴省领卷、考试期间发放试卷和回收试卷都按照《坪山区2018年中考及学业水平考试区级保密员工作注意事项以及要求》进行严格规范的培训,并形成保密工作的规范性文字发送给每个人学习。基础教育科建立保密工作学习机制,实行“领卷倒数工作制”,每天强调保密工作进行的要点和中考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14)组织各公办中小学对近几年组织的考试进行了自查,加强了对考试制度的学习,对学校考点的监控设施进行了检查维护,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增强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
4.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15)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制订了《坪山区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暂行)》,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专项资金支出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自行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16)对公办学校开展非税收入检查工作,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从源头上杜绝隐患。
(17)7月9日召开了“财务管理工作会议”,贯彻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及6月份会计审核情况,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
(18)建立学习专题网站,将财务相关的法规政策整理并上传,供各校学校遵照执行。
(19)组织学校修订内控制度,要求各校按最新政策法规修改内控制度。
5.加大力度推动学校建设,保障学位供给。
(20)严格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公办学位保障不足问题,全力推动解决公办学位建设问题。
(21)每周组织学校建设科及相关单位召开例会研究学校建设相关问题,加快推动学校建设。
(22)充实学校建设人员力量。今年新招2名公共辅助员已于8月份到岗,另外今年8月份拟选调1名公务员充实学校建设科人员力量。
(23)教育局采取教育用地优先、代建制、EPC等模式,积极督促学校代建单位加快学校项目建设。目前完成了新增7所学校立项工作,并将2018年初完成立项的竹坑学校、坪山二小扩建等共计14所学校,移交建筑工务局采用代建和EPC模式加快实施。接下来局党组将继续督促代建单位加强与外部的联系和协调,加快解决土方外运困难事宜,同时要求代建单位一方面重新编制学校项目实施计划,加快项目设计工作及前期手续办理,力争实现年内基本完成剩余项目的设计工作,第二实验学校9月份开工,世界厂城市更新配套小学在年底前开工的目标;另一方面重新梳理在建工程进度计划,督促施工单位加大人力及机械设备的投入,合理安排工序,力争2019年9月全部基本完工,具备开学条件。
(24)继续加强与城市更新、土地整备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加快飞西周边道路、飞西学校二期及新合路学校、坪山中学扩建、光祖中学扩建等用地征转,并协调住建、环水、消防、规划、土地监察等部门,加快处理学校建设存在问题。
局党组全力推进中小学校建设进程,确保实现2-3年内完成田田学校、均田学校、飞西学校、第二实验学校、六联小学扩建、世界厂城市更新配套小学等15所新、改扩建学校建设的目标。届时坪山区将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3万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总量将达到5.3万个。
(25)科学制定招生积分及学区划分政策。通过最新人口分布和新改扩建学校的学位供给情况,对辖区内各学区进一步科学划分,实现各区域学位供需更加科学合理平衡。
(26)加大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力度,提高民办学校教学质量及管理水平。建立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机制,通过校长名师送教***、集体培训骨干教师、集中组织备课备考、同步开展校际学业水平测试等举措,以片区公办学校就近帮扶方式帮扶民办学校提升办学质量。
(27)以预警机制推动学位需求有序流动。针对坪山流动人口多、人口年轻化、区域发展不平衡等多重原因而导致的坪山义务教育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及时发布各学区学位预警,指导学位供需有序流动。
6.加大力度推动解决幼儿园经费不足问题。
(28)推进公办幼儿园“以事定费”改革,落实生均拨款机制,制定《坪山区公办幼儿园运行经费生均拨款方案》。
(29)根据生均方案向区财政申请给予两所公办幼儿园追加2018年秋季学期办园经费527.11万元,解决2018年办园经费不足问题。
(30)将坪山中心幼儿园少收保教费的缺口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通过增加财政拨款解决坪山中心幼儿园园舍引起的保教费收入问题,确保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
(31)教育局党组针对坪山中心幼儿园园舍产权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的相关建议。局机关牵头会同坪山中心幼儿园成立了以廖园长为组长的坪山中心幼儿园园舍产权问题工作小组,通过与坪环社区协调沟通,坪环社区召开村民大会及书面汇报等多种形式解决幼儿园产权问题,目前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32)已责令局机关各科室安排到机关挂职的坑梓中心幼儿园的在编教师返回原单位工作,今年秋季开学前实现坑梓中心幼儿园人员全部归位。
(二)加强思想建设,抓牢党的组织建设。
7.充分发挥党组模范带头作用。
(33)理顺责任主体,将原由教育工委开展的部分党建工作转由局党组为主体来开展,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党组领导班子6月份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机关作风整改工作。
(34)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党组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35)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坪山党建云平台规范管理及日常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利用党建云平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严格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完成“两学一做”的提醒、通报等督促学习要求,明确各级党组织每天必须对“每日一学”做到进行“两提醒一通报”。目前教育系统“每日一学”单次完成率已达90%以上。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按时完成“每日一学”“每周一问”,机关党支部14名党员都能够按时完成“每日一学”“每周一问”学习。
(36)制定《坪山区教育局党组领导干部定期参加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的2018年下半年实施计划》,全面加强党组领导干部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
(37)开展“抓早抓小”谈话提醒。明确各党(总)支部书记对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履责不到位的书记进行约谈,并纳入党建考核评定范围。
(38)选优配强公办中小学专职副书记。全面加强贯彻落实《中组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的意见》要求。继续推动《公办中小学配备专职副书记工作方案》的正式制定和实施,对符合要求的党组织选优配强专职副书记,计划下半年配备到位,加强公办学校党建力量。
8.扎实推进公办学校党组织建设。
(39)强化公办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制定了《坪山区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议事规则(暂行)》,强化公办学校党组织建设。
(40)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选准配强党务干部,组织公办学校党组织书记赴井冈山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培训,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41)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坪山党建云平台规范管理及日常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利用党建云平台开展“三会一课”的要求,要求各党支部进一步规范做好“三会一课”的会议记录,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加强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考核和督导,通过坪山党建云平台服务号后台定期查阅分析各党组织运用“坪山党建云平台”开展组织生活的情况,对未按要求使用平台开展组织生活的党组织,采取通报、诫勉谈话等方式督促其改正。将党组织使用“坪山党建云平台”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情况作为今后开展基层党建考核、党组织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组织各公办学校党组织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自查整改,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的学习,由专人负责,规范会议记录,定期检查,强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42)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谈话提醒,对各支部设立的新时代讲习所和党组织挂牌进行检查,切实加强对学校党总支、党支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促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
(43)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示范作用。对中山中学党支部开展的“当好‘三个示范’、争当教育强校”、碧岭小学党支部的“找准党建着力点、推进跨越式发展”等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在全区教育系统党组织中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示范作用,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先进经验,促进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9.规范党员管理及党费收缴工作。
(44)完善《坪山区教育系统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认真梳理党员管理工作流程及党费收缴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党员管理及党费收缴工作,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45)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了自查整改,梳理问题。
(46)责令党组织建设虚化的党组织立即进行问题整改,明确期限与要求。责令坪山高级中学限期一个月将离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目前5名离职党员已完成补交党费后将党组织关系转出。责令坑梓中心幼儿园限期一个月处理从某多年不参加组织生活、1年来未交纳党费的问题。丛某自2015年1月起从坑梓中心幼儿园离职,目前丛某已补交党费后办理了党组织关系转出。
(47)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工作。
(48)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定期进行梳理排查,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确保将每名党员纳入有效管理。
10.强化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
(49)完善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做好全面摸底工作,坚持应建必建原则,完善党组织建设。2018年上半年新增党支部3个,目前17所民办学校已单独成立党组织数由6个增至12个,今年计划下半年再组建3个,实现民办中小学党组织单独组建率达到80%以上。其他民办学校因党员人数不足3人不能单独组建的,由教育培训联合党支部负责。
(50)加大吸纳流动党员力度。开展民办学校党员亮身份活动,动员民办学校流动党员教师转入党组织关系,壮大民办学校党组织力量。局党组于7月5日召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召集民办中小学学校举办者、校长、党支部负责人,就加强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强调要鼓励民办教师转入组织关系,学校举办者、校长、党支部负责人要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积极吸纳流动党员。2018年3月以来,民办学校党支部新转入8名党员。
(51)配强民办学校党务干部力量。进一步选准配强党务干部,组织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赴井冈山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培训,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印发《关于向未建立党组织的民办学校选派党建指导员实施方案》,向未单独成立党组织的民办学校选派党建指导员,通过公民办党建结对帮扶,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党建工作。
(52)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政治领导。制定了《坪山区民办学校校长政治标准前置审核办法(暂行)》,将民办学校党组织纳入党建考核范围,加强对民办学校党组织的考核评比,将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纳入年底述职评议范围。推动出台党建工作与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扶持补贴相挂钩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建工作与民办学校年检年审、评估考核、评优评先、招生分配等挂钩,对办学方不重视、不支持党建工作的给予相应的处理,对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办学出现严重问题的,将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办学资格。
(三)稳定人员队伍,提升党的作风建设。
11.规范人员队伍建设。
(53)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修订《坪山区教育局局机关抽调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坪山区教育局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54)优化机关人员结构。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现有抽调人员基础上按20%比例返还原单位,并于8月份完成落实。抽调人员返回后出现的岗位空缺通过招聘公共辅助员14人进行填补。后续将继续根据组织部门招聘安排进行公务员、公共辅助员招聘,逐步实现年底前退回现有挂职人数的50%回原单位工作的目标,在保障工作延续性的基础上优化机关人员配备结构。
12.全面加强内部管理。
(55)全面梳理,建章立制。全面梳理局机关各科室现有制度,修订完善教育局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有关法规及区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教育局工作实际,起草《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公文处理办法》等制度,印发了《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会议制度(试行)》,后续将有序推动其余制度印发,并形成《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制度汇编》。
(56)强化管理,提高效率。教育局机关成立内审组,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日常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外出登记制度、请假制度等。全面梳理教育局各岗位业务流程、权责清单,将具体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加强监督管理,降低行政成本,全面转变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能。逐级召开整改工作会议,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形式,深度剖析工作效率低的问题根源,促使全体机关干部牢固树立“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持续***、高效服务”的理念,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57)加强巡查,改进作风。制定《坪山区教育系统工作作风纪律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作风巡查领导小组,采取按月值班制和随机巡查的方式,对照上班迟到、早退等11个方面内容,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检查督促,进一步强化了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纪律,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58)加强机关作风专项整改。全面开展局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改行动,印发了《教育局机关作风建设整改方案》。定期组织召开局机关作风整改会议,听取各科室汇报作风整改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进展情况,全力抓好机关作风整改专项工作。目前局机关工作作风有了显著的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13.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改。
(59)完善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与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挂钩,使师德师风真正成为衡量教师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严肃处理违反工作纪律,有不良师风行为的教师,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60)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自查整改工作。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张洲同志为组长,戢焕兵同志、王蓓蓓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教育系统各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自查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坪山区委教育工委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自查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同时,全区各中小学校也按照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三是全面开展自查。制定师德师风调查表,按照严守师风、坚守清廉、遵守师德的要求在各校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整顿师德师风。
(61)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大讨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一个教师都要自我剖析,找出深层次问题,列出台账,认真整改,作为年度教师师德考核的发展目标之一。
(62)建立校领导家访制度。加强教师8小时以外生活圈的约束,领导班子要带头包片,定期家访,了解掌握教师8小时以外的生活情况,最终要达到100%普访。
(63)加大信访监督力量。每逢重大节假日,印发过廉洁节假日通知或发布温馨短信进行提醒,并公布监督电话和意见箱位置,接受群众监督。今年5月,局党组还在全区各校校门口增设意见箱,公示教育局举报投诉电话,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对发现或举报的不良师德师风现象,由教育工委办牵头进行明察暗访或大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4.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理顺责任主体,将原由教育工委开展的部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转由局党组落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由党组开展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5)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目标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66)全面梳理教育局岗位工作流程、权责清单,找出廉政风险点,将具体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15.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67)理顺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68)将党建工作纳入干部考核范围,作为干部晋升、评优评先的指标之一,推动各单位一把手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69)严格贯彻落实《坪山区教育系统工作作风巡查工作制度》要求,全面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提升作风建设。
(70)落实谈话提醒工作制度。印发了《坪山区委教育工委(局党组)关于开展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监管督促,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通过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今年上半年开展谈话提醒涉及52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30人,其他人员19人,实现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谈心谈话提醒全覆盖。
(71)制定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纪律教育系列活动,重肃纪律精神、严明纪律要求。
(72)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廉政建设专项督查,组织各单位全面开展乱发放津补贴、乱收费自查自纠并提供自查报告,整顿乱发放津补贴、乱收费等问题。
(73)组织各中小学对教材使用管理进行自查整改,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教材的使用管理。
16.全面加强内部审计管理。
(74)教育局机关成立了内审组,加强审计、监督内控管理。
(75)全面整顿教育服务中心内部管理,严格规范对教育系统的集中核算、内部审计业务。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坪山区教育服务中心工作考勤制度》《坪山区教育服务中心工作日期间“六不准”》等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内审等相关制度。组织开展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作风自查自纠,编制业务流程图,全面整顿中心工作秩序。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利用每周一下午时间进行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加强会计监督,调整会计核算审核模式并实行会计审核情况月通报制度。
(五)严格财经纪律,推进党的纪律建设
17.规范采购项目招标管理。
(76)制定并完善采购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自行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各采购单位不得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采购,10万元(含)以上的自行采购项目必须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采购公告,扩大采购信息发布范围,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
(77)全面梳理采购项目招标流程规范。严把投标公司的资质审查关;通过扩大范围、多种渠道公布招标公告,让更多的优质公司参与投标,聘请区内外专家严格评标;评标资料存档,招标过程全程录像、拍照留存备查;除资料审核外,通过发布公告、明察暗访、同行调查等多种途径,核查投标公司的合法性和关联性,竭尽全力杜绝围标现象发生;对有确凿证据证明围标现象属实的企业,在今后内部招投标中列入黑名单,杜绝与该公司的一切合作业务。
(78)对招标项目严格把关,成立内审小组加强对项目招标的审计监督。
(79)组织局属各单位对近几年的采购项目进行自查梳理,组织各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坪山区公办学校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由区教育服务中心牵头制定了采购流程,成立采购小组,规范采购行为,避免围标串标等现象的发生。
(80)教科研中心已对远程教育招标项目完成自查整改,提交《教科研中心2016-2017年度远程教育招标情况自查说明及整改措施》报告,采取12项整改措施对招标项目严控把关,全面整顿教科研中心招标项目流程规范。
(81)光祖中学已对3D打印及无人机创客实践室创建配置项目进行自查,已解除与该中标公司的一切合作,将投标单位及中标单位纳入学校投标黑名单,并强化学校内控制度的建设,成立三人采购小组,严格执行自行采购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18.规范学校建设工程管理。
(82)制定《坪山区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暂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自行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工程、服务类项目的验收进行规范。
(83)修订《坪山区教育系统报账清单》,明确要求核算时所附资料清单及项目验收要素,严格把关,规范对学校工程项目验收管理。
(84)制定《坪山区公办中小学校(园)小型修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学校小型工程的实施范围、项目的申请与审批、施工单位的确定、合同管理、施工监理、工程施工和管理、竣工验收及结算、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目前正在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计划10月底前完成。
(85)由区教育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公办中小学对学校小型基建工程项目进行专项自查,完善学校内控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防范工程管理的风险。坪山实验学校通过制定《坪山实验学校内控手册》,完善了工程类项目验收流程和施工监管制度,加强了学校年度部门预算中用于修缮工程的资金审核,确保工程款支付的合法性。在现有的工程中,均要求用结算价格的5%-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坪山第二小学强力推进工程审计决算和竣工验收工作,加强过程监管,学校理财小组(招标采购小组)全程参与项目招标、合同审查、竣工验收、结算核对和付款审核等。光祖中学成立了工程验收小组,由验收组成员与直饮水工程公司负责人于2018年7月11日按合同约定内容为依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目前正常使用。
19.强化专项经费使用管理。
(86)印发《关于加强学校专项资金支出管理的通知》,规范学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87)加强会计审核力度,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严格审查各学校财务报销票据,对不符合支出规定的一律不予以办理核算,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健康运行。从6月以来,教育服务中心已退回不符合“四点半课堂”专项经费支出共5份。
(88)强化“四点半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组织学校报账员学习《深圳市中小学“四点半活动”试点工作方案》,强调专项经费用途。继续加强对中小学“四点半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的督查,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严格审查各学校财务报销票据,对不符合支出规定的一律不予以办理核算,违规发放的经费必须限期退回财政,确保“四点半活动”经费专款专用。责令坪山第二小学限期9月底前将违规发放的经费退回财政,明确强调“四点半课堂”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89)光祖中学组织教学处、综合实践负责人、总务处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深圳市中小学“四点半活动”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四点半课堂”的经费专款专用,只能用在“四点半课堂”活动中的购买课时、易耗品及场地租赁,不得用在其它范围。并加强报账员及其他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成立了内审小组,提高业务能力,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现象。
(90)坪山第二小学已经按照《深圳市中小学“四点半活动”试点工作方案》关于经费使用范围的规定,立即停止向授课教师和管理教师发放补助,停止由本校教师授课的活动项目,做好解释工作。并成立“四点半活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确定课程开设、教师聘用、课程服务采购招标、项目质量评价和经费使用审批等,提高“四点半活动”经费使用效益。
20.完善固定资产及物业管理。
(91)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坪山区公办学校(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暂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及物业管理。
(92)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员培训。5月25日,邀请固定资产管理专家对10所重点学校固定资产分管主任及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处置现场核查工作,规范固定资产处置流程。
(93)组织学校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认真清理、盘点全系统固定资产。各公办中小学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和整改工作,按要求认真做好资产入库及报废工作。对金田小学2015年8月支付6.39万元购入一套新安龙凤饮水设备,没有登记入库问题进行核实补录。经核实,该设备已在2017年10月12号凭证补录入账,完成整改。同心外国语学校已将6.15万册图书全部从供应商处取回,并造册入库,并对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了专业的岗前培训,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94)加强监管,加快处置学校资产,该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报废。2017年全年共处置坪山高级中学等九所学校(园)共58,916件原值16,958,027.79元固定资产报废工作。2018年1-7月,共处置坪山高级中学等十一所学校(园)共56,189件原值25,898,468.06元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已按《坪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规定报区财政局审批。
21.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
(95)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将非税管理内容纳入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全面实施“收支两条线”规定。
(96)对公办学校开展非税收入检查工作,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从源头上杜绝问题。
(97)加快推进坪山第二小学花木场地块回收工作。局党组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该地块回收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被非法占用。
三、巩固成果,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将坚持政治引领、问题导向、正本清源、立足民生,持续巩固区委巡察整改成果,充分发挥党组政治核心作用,细化措施推进持续整改,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化发展,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强化巡察成果运用,防止整改问题回潮。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在组织保障上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政治引领,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抓好整改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教育系统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区教育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在措施保障上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健全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强力推进。
三是坚持正本清源,在制度保障上形成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探索建立切合教育系统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四是坚持立足民生,在整改成效上形成长效机制。要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问题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标准,要立足民生推动整改真正取得实效。把整改工作同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教育系统落地生根,并以之引领教育发展的各项工作,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推进坪山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5-85228134;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西路25号406A;电子邮箱:jyjgw@szpsq.gov.cn。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党组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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