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一季度汕头好人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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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根据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部署结合我市创文工作实际,市文明办每季度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大力培育好人文化,树立道德楷模,致力把汕头打造成“好人之城”。近日,今年一季度“汕头好人”推荐工作正式启动。
今年,市文明办就做好本年度“汕头好人”培树、推荐工作,向各地各部门提出了严把舆论导向、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强化好人宣传等具体要求。2018年第一季度“汕头好人”的推荐条件是: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一个或多个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个人。已获得市级以上道德荣誉的个人,原则上不再参与“汕头好人”评选。推荐的“汕头好人”各类人选的事迹要以近两年为主,其中见义勇为类人选推荐时限原则上要在主要事迹发生半年内。推荐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本月16日。
(记者王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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