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市产业园区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汕府办函〔2016〕8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产业园区建设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4〕23号)、《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园区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汕府〔2013〕83号)和《关于印发〈汕头市工业园区扩能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汕经信〔2014〕18号)等文件精神,加强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市产业园区扩能增效,按照《汕头市产业园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汕府办函〔2016〕10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规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城乡规划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对各区2015年度市产业园区目标责任进行考核评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2015年,各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大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力度,在强化组织管理、完善基础建设、推进项目落地、推动产业集聚和自主创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2015年度我市列入考核的7个产业园区(集聚地)新建、续建工业项目合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9.8亿元,其中设备投资32.7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52.26亿元,同比增长9.58%;实现税收33.4亿元,同比增长19.09%。
二、市产业园区目标责任考评结果
序号 | 园区名称 | 考评等次 |
1 | 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濠江片区 | 优秀 |
2 | 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澄海产业集聚地 | 优秀 |
3 | 金平工业园区 | 达标 |
4 | 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潮南片区 (含潮南产业集聚地) | 达标 |
5 | 龙湖工业园区 | 达标 |
6 | 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海门片区 (含潮阳产业集聚地) | 达标 |
7 | 市产业转移工业园保税片区 | 不达标 |
按照《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濠江片区和澄海产业集聚地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考评不达标的市产业转移工业园保税片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并对当地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希望受表扬和奖励的园区再接再厉,继续加大园区建设管理力度,着力提高园区发展水平,为全市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发挥示范作用。考核不达标的园区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园区建设管理水平,推动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明显成效。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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