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保税区、高新区经发局(科技局),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规范科技管理工作,科学编制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内容及相关建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基本原则
指南建议是科技计划指南编制和项目组织的基础。指南征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及省市有关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和《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型经济特区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并遵循以下原则:
1. 支撑引领。选题方向应紧扣国家、省和我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有关要求,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发展科技服务业,大力发展农业与社会民生科技,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经济特区服务。
2. 突出重点。加快集聚创新资源,夯实科技基础,突出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及平台环境建设重点,鼓励开展基础性和公益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开发,协同创新突破制约我市产业和公共事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3. 科学发展。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型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注重先进性与实用性的协调统一,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4. 公共属性。鼓励站在公益性和行业共性角度提出指南建议,鼓励各行业协会、技术创新联盟等社会组织整合资源提出相关建议。
二、建议类型
指南建议分为技术型建议和政策型建议两大类,围绕协同创新推进科技攻关与创新能力建设。
1. 技术型指南建议。主要针对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的重点领域提出项目(课题)内容等相关建议,包括该项目(课题)的主要实施内容、预期目标和建议理由等。
2. 政策型指南建议。主要针对创新要素、机制、平台、环境等问题,结合具体技术领域提出指南建议。同时对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方式、发展途径、组织和管理模式等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三、提交要求
1. 审核。各申报单位应对所属建议人填报的指南建议进行审核和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提交。
2. 审查。各主管部门应对所属单位及本部门提交的指南建议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集中上报。
3. 时间。请申报单位于2015年10月30日前通过邮箱提交征集表电子版,各主管部门纸质征集表于2015年11月6日前送交市科技局科技规划科。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技局科技规划科 曾继标
联系电话:0754-88426676
电子邮箱:stkjghk@163.com
***:
1.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技术型建议征集表
2.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政策型建议征集表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