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14号路(深惠路宝荷路)市政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中心城14号路(深惠路宝荷路)市政工程,由深龙计〔2003〕198号文首次下达投资计划,计划投资5500万元(含征地拆迁),资金来源为国土基金。该市政路为双向六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城市Ⅰ级主干道,长约800米,宽65米,工程于2003年5月公开招标,中标合同价为11 060 208.98元,中标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建筑机械动力公司。该工程原来由深圳市龙岗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负责建设,后移交给区建筑工务局,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榕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后变更为深圳市榕伦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深圳市龙规院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工程于2003年6月20日开工,2006年12月27日竣工。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已经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为15 745 815.54元,总审定造价为14 962 734.04元,核减金额783 081.50元,核减率为4.97%。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该工程资金来源为国土基金,拨入款与其它工程款混在一起无法分开计列。至审计时止,该项目共支付工程款12 108 139.21元,对比审定造价14 962 734.04元,未付款为2 854 594.83元。
四、基本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但施工合同个别条款规定不切实际,造成结算困难。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但项目没有实行单独核算,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不符。
五、存在问题
1.多计工程造价783 081.50元。多计造价的主要原因是:
⑴根据合同条款规定,除区会议纪要同意变更的,属于招标承包范围的均不再增加造价,核减583 983.45元。
⑵其它原因:如定额套用错误、工程量多计、单价高套等核减126 763.88元。
⑶核减其它费用72 334.17元,其中绿化设计费15 938元、工程监理费19 854.***元、审图费33 900元等。
2.多付施工图审查费33 900元。按合同计价规定,审定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费为103 700元,对比已付款137 600元多付了33 900元。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1.对多计工程造价783 081.50元的问题,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应予以调减,工程造价以审定造价14 962 734.04元进行结算。
2.对多付施工图审查费33 90元的问题。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多付给深圳市市政工程咨询中心33 900元应予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