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具体单位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在我区部分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区文化馆职员2名。
(二)区广播电视台粤语新闻主播1名,职员2名,新闻记者1名。
(三)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具体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待遇及报考条件表》。
三、职位待遇
区关工委职员、区文化馆职员、区电视台新闻主播使用区财政核拨经费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照斗门区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区电视台职员、新闻记者使用区财政核补经费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7日—28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30分。
2、报名方式及要求:报考人员对照报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用A4纸),本人工作经历、任职情况证明,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大一寸相片3张,直接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免收报名费及考务费。
每1职数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须等于或多于3人。不足3人的,该职位不予开考。
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3、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桥北一区21号区人事局办公大楼2楼。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当天公布。
笔试时间:2009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
(三)面试
每个职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于2009年12月30日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 和“斗门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面试时间:2009年12月31日上午9:00开始至面试结束。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四)考察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资格条件复核、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情况量化为分值,占总成绩的20%。
(五)拟定人选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分值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 和“斗门区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入编、任职手续。如某职位人选未能通过公示,则依次递补。
五、其他
(一)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相关学历、从业资格、技能等级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二)咨询电话:0756-5552***6
(二)本公告由斗门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珠海市斗门区人事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斗门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待遇及报考条件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