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轨道交通16号线龙平站测绘编号Y7Y71Y1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意见的通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292号)有关规定,现将《轨道交通16号线龙平站测绘编号Y7#、Y7-1#、Y1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偿方案》公示地点
轨道交通16号线项目龙平站房屋征收范围内及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
二、《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
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7月14日。
三、《补偿方案》意见反馈方式
(一)书面方式请递交或邮寄至:
龙岗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海航国兴花园南苑6栋B座14楼,联系人:周华坚,联系方式:0755-89566236。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lgtdzbzx@lg.gov.cn
四、注意事项
(一)无论以何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均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等文件。委托他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和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邮件标题应包含“反馈《轨道交通16号线龙平站测绘编号Y7#、Y7-1#、Y1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意见”。
(三)以邮寄方式反馈的,邮寄单上应写明“反馈《轨道交通16号线龙平站测绘编号Y7#、Y7-1#、Y1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意见”。
(四)超出征求意见期的意见和建议,不予处理。
特此通告。
***:轨道交通16号线龙平站测绘编号Y7#、Y7-1#、Y1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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