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大福新村片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公示
《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大福新村片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已分别经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第14、16、17次业务会审议通过,依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现将拟定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
《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大福新村片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园山 | 保安社区大福新村 | 深圳市横岗保安股份合作公司 | 49745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用地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7035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综合整治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2 | 宝龙 | 龙德健康产业园二期(综合整治类) | 时间乐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5002 | ①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用地功能。 |
3 | 坂田 | 康冠工业区(综合整治类) | 深圳市康冠技术有限公司 | 61637 | ①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用地功能。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本次公示期为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8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28948943。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6月28日
相关***:
附表:《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大福新村片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1.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大福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pdf
2.宝龙街道龙德健康产业园二期城市更新单元拟综合整治范围示意图.pdf
3.坂田街道康冠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综合整治范围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