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尽最大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泰安市两级法院通过“四个加强、四个提升”积极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去年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3.6%,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6.5%,再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9.7%,均较高地超出全省平均水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强业务能力,提升案件质效。建立健全学习制度,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组织考试等活动,深化对新修订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运用证据、适用法律以及裁判说理等业务能力。结合开展“两评查”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制作裁判文书的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对裁判结果的认同。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强化节点控制,明确各环节的完成时限,杜绝立案、送达、保全、审判等环节出现瑕疵和拖延。强化层级管理,严格裁判文书审签,层层监督、层层把关。以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为民亲民、服务群众的司法理念,培养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不断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
加强诉调对接,提升矛盾化解效果。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诉讼以外的方式解决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数量。坚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与平安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等基层组织的对接,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来自群众、熟悉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
加强法律释明,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审理过程中,法官主动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分析法律适用,帮助当事人对诉讼结果及诉讼风险做出合理判断。案件宣判后,法官结合审判结果对当事人开展疏导、解释工作,针对当事人的疑问逐条记录一一解答,对当事人对案件裁判结果异议较大的,由案件承办人、庭长亲自约谈释法解疑,疏导情绪,最大限度促进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