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1 个。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887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8.08万元,占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1万元,占26.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92万元,占73.05%。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08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1人次,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考察活动。
(二) 公务接待费支出231万元。用于区政务接待支出。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9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及生产生活保障服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车杂费、保险费用等运行支出。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896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减少9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从2014年开始,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的计划动态调配使用,由于出国计划审定晚于部门预算编制,因此我局201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20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1万元。2014年我局将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规模、人数及接待标准,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相应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76万元。编制2014年预算时未实行车改,编制预算时要求保持2013年预算编制水平。
***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