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特殊弱势群体享***法援服务
本报讯 记者陈国超报道:记者昨日从市司法局获知,斗门区行动不便者可以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8月5日,《珠海市斗门区法律援助处***服务制度》执行。根据该制度,斗门区残疾人,7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因疾病、工伤、受到人身伤害丧失或暂时丧失独立行动能力的经济困难群众,怀孕待产且经济困难、行动不便的孕妇等特殊弱势群体可以享受法援处的***服务。这些人拨打5111148法律援助热线表明身份和需求后,就可以在家里等待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
正常情况下,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需要自己前往法律援助机构,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称,一些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往往会因为出行困难而放弃维权,导致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护,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斗门区法律援助处站在困难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变“坐等困难群众***”为主动***提供服务,方面了困难群众的维权。
近年来,斗门区法律援助处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先后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办理、及时审查;对追讨工资、要求工伤待遇而申请援助的农民工,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立即启动援助服务等。
(《珠海特区报》03要闻版,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