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龙华粮食有限公司物业招租公告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宝安龙华粮食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办事处龙胜社区龙华路龙华粮食大院5、15栋物业 | |||
出租物业基本信息 | 出租面积 | 1101平方米(以系统登记面积为准) | ||
出租用途 | 综合(办公及宿舍) | |||
出租期限 | 三年 | |||
免租期限 | 1个月 | |||
租金底价 | 20.70元/平方米月 | |||
出租物业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注意事项 | 无 | |||
交易方式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开竞价时,如符合条件的竞价人为2家(含本数)以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即符合条件的竞价人进行逐轮竞价,且新一轮报价不能低于上一轮的最高价,通过逐轮竞价,由最终报价最高的唯一1家投标人中标。 | ||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开竞价时,如符合条件竞价人仅为1家时,经深圳市宝安粮食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可直接出租,但出租价格不低于招租底价。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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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在深圳市注册、合法经营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不允许联合承租。 3、经济实力雄厚,履约能力强的企业。 4、必须信誉良好,无欠租欠薪记录;消防安全的投入和管理良好,生产和经营超过三年以上;证照齐全。 5、生产和经营必须是:①非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的;②非污染、噪音等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③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经营的;④消防、环境卫生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⑤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⑥非餐饮、汽车等影响环境的行业;⑦非《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目录(2016年修订)》B、C类涉及的行业;⑧非其它低端行业。 | |||
报名截止时间 | 报名截止至2019年6月3日17:00止 | |||
其他事项 | 1、如承租方基于经营或使用需要,需对物业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门窗、供水、供配电、排水、排污、消防等)进行二次装修或更新改造等工程的,必须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提供装修设计、施工图纸及完整使用效果图;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进场施工前向出租方缴交装修保证金,金额不超过5万元(大写:伍万元,不计息)。在物业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承租方应将政府审批文件、工程验收图纸、验收报告等所有工程验收资料交付给出租方;在双方完成前述工程验收资料的移交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向承租方一次性无息返还装修保证金(但依照约定扣除的款项除外)。承租方的工程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且由承租方自行履行相关项目的申请等程序、承担工程及项目申报等费用、承担施工期间及施工后设施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承租方未按政府主管部门相关程序办理手续,被其强令停止施工或完工后无法取得合法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如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物业,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2、承租方在将物业投入使用前,须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对物业的各项安全、消防隐患整改完毕。具体要求如下:(1)5栋、15栋目前作为宿舍使用,其中15栋三层及5栋三、四层仅有一条疏散通道,不符消防安全要求,承租方必须增加一条疏散通道;(2)15栋一层为仓库,二、三层为宿舍,一层仓库储存大量可燃塑料货物,一楼仓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货物;(3)15栋仓库及宿舍二级分配电箱未使用漏电保护开关,承租方必须增加漏电保护开关,三层宿舍屋顶为铁皮棚,铁皮棚直接搭建在墙体上,部分墙体有开裂现象,承租方必须维修加固开裂处墙体,三楼一间宿舍使用燃气热水器未将排烟管完全伸出室外,存在一氧化碳倒灌的风险,承租方必须将排烟管加长,确保烟气排在室外;(4)5栋二、三、四层为宿舍,一层部分为龙华公司自用仓库;二、三、四层宿舍每层均设有分配电箱,分配电箱内未设置二级漏电保护开关,地线和电箱跨接不规范,承租方必须增加漏电保护开关,电箱跨接和地线按规范安装;(5)5栋和15栋共用总配电箱,承租方必须分开设置。以上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全部支出费用、施工风险、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全部承担。承租方应于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缴交2万元(大写:贰万元,不计息)作为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隐患整改完成后,须经出租方验收合格,承租方方可将物业投入使用。若承租方的隐患整改无法通过出租方的验收,或租赁期间承租方未能按出租方要求及时完成隐患整改的,出租方有权代为直接履行整改,并从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费用。剩余的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自合同期满、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后不计息一次性返还。 3、承租方严禁在租赁期间对承租物业进行加建、扩建或改建,禁止使用彩钢板(泡沫夹芯)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进行装修、分隔。 4、承租方应按照规范标准配齐消防安全设施,并做好施工项目的报备和验收工作,确保建筑设施通过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要求保障每个楼层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标志清晰、规范,按规范标准配备必备的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灯等。 5、承租方应按规范标准敷设电气线路,所有电气线路一律不得祼露,有接地保护,有漏电保护开关,按照有关要求设置配电箱。 6、承租方应按照承租物业的使用功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置符合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和标准。 7、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8、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对物业进行分租或转租。 9、租赁期间,如因城市更新、政府征收等,租赁物业被政府或开发商收购、收回或拆除,合同无条件终止(城市更新项目以签订项目拆迁补偿协议为合同终止基准时间点),承租方不能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物业、土地有关的赔偿归出租方所有,与承租方无关。承租方应按政府或开发商规定的期限搬离,如征收后政府或开发商没有限期拆迁,承租方仍在继续使用该物业时则出租方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至承租方搬离现场之日止。 10、租赁期间,附属设备设施(含电梯、门窗、供水、供配电、排水、排污、消防等)的维修、维护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方应确保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等高危行业不得进入物业,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租赁、水电保证金,收回物业。 12、如因原承租人原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导致出租方未能在《租赁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清场并将物业交付承租方使用,则《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及《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宝安区国有企业物业招租廉洁承诺协议书》等为履行《租赁合同》而签订的所有补充协议及配套文件将于《租赁合同》签订后第41天自动解除;在合同解除且承租方完成退还票据等相关退款申请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水电保证金、租金及其他已收取的款项,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宁泽球 | 联系电话 | 28105459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胜社区龙华路 龙华粮食有限公司 | |||
网址 | www.sztc.com |
深圳市宝安龙华粮食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