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常征到梅华辖区检查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工作
为贯彻落实区《关于开展2015年五一节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确保2015年五一节期间全区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4月29日下午,以副区长常征为组长的安全检查组到梅华辖区千鹏酒店检查安全工作。梅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马昱、主任科员朱桂华及梅华派出所人员等参加了检查。
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否到位、企业是否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制度等。常征副区长亲自检查了消防报警系统,并实际测试消防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强调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意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位,以生产安全促进企业发展。同时要求企业人员加大各类隐患排查力度,完善各级应急预案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落实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