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室主动化解一宗隐藏在人身伤害纠纷之下拖欠50余名农民工薪金纠纷
3月26日下午,拿出1.2万元为卷款潜逃的工程分包人侯某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承建人张某把一面写着“蒙朦调解情,泽哲悉我心”的锦旗亲手送到驻梅华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并诚挚地说:“我们很佩服你们的工作热情及工作态度,借此以表感谢,希望你们把调解工作发扬光大!”,以感谢调解室成功化解了一宗在调解人身伤害纠纷时发现其工程分包人卷款潜逃造成拖欠50余名农民工薪金的潜在群体性纠纷。
经了解,张某系桂香苑工程的承包人,他将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侯某,侯某再次分包给几个小包工头。但是,工程分包人侯某在收到部分工程款时却卷款潜逃,造成刘某等52名农民工无法拿到工资。3月19日上午,刘某等转而找工程承包人张某讨要欠薪,因刘某言语过激,被张某的朋友踢其一脚,刘某遂报警要求张某给予伤害赔偿。
调解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很快就促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但是,调解员敏锐地发现,此宗伤害赔偿纠纷是52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而引发的,如不从根源上解决,可能引发更严重的群体性事件,于是,调解员决定就欠薪问题引导他们进行调解。
侯某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约8万元,但张某只余4.6万元工程款未结算,因此,如何筹足欠薪就成为解决纠纷的关键。在调解员多方努力下,找到了侯某的代理人老侯,经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老侯同意出面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经连续六小时的调解,三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在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外,再拿出1.2万元帮助侯某支付农民工工资;老侯个人出资1万元,不足部分由其向农民工出具欠条;并约定,被欠薪的52名农民工于3月24日到调解室领取工资。
到3月24日20时40分,除几名农民工未能全额领到工资外,其余的都足额领到了工资。经调解员2天近15个小时的努力工作,调解员以自己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不但使一宗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的隐患得到了有效的化解,也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更展示了我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