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一、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保和水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实际拟订辖区环保和水务管理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辖区环保和水务发展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审批、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企业上等级的环保考评工作;负责对辖区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污染物的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水污染治理及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辖区水务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供水、节水、排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环境、水政监察执法工作,处理有关环境污染和水事的信访、群众投诉,调解环境污染、水事纠纷;负责辖区防汛、防旱、防台风工作;负责辖区地质灾害及危险边坡防治的日常管理与监督,督促、检查水毁工程修复、河道清障计划的执行和三防抢险预案的实施;负责辖区各种环境要素常规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水土流失的监测,定期提供辖区环境质量和污染动态技术报告;组织、协调、落实环保和水务方面的各类考核和创建活动;负责制定辖区环保、水务教育、培训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提高辖区市民环境保护和节约用水意识;负责环保、水务信息化建设和环保、水务科技的应用和推广;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区政府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内设科室:办公室、规划发展科、建设项目审批与管理科和监督管理科4个科室,下设机构有环境(水政)监察大队、三防办,区环保监测站、区环保水务工程和设施管理中心。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构成。
二、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
三、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度总收入为45,768.91万元,年度总支出为45,755.43万元,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719.4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32.04万元。
2017年度收入较上年增加4,819.19万元,同比增幅11.77%;支出较上年减少89.81万元,同比减幅0.20%。收入经费增加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项目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度总收入为45,768.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45,752.35万元,其他收入16.55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287.24万元,同比增幅15.93%,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1,468.06万元,同比减幅98.89%,收入减少主要都是城乡社区支出基建项目投资减少。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度总支出为45,75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901.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48.94万元,农林水支出20,155.1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56万元,其他支出2.76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90.81万元,同比减幅0.20%。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45,752.35万元,与2017年预算对比,增加11350.94万元,增幅33.00%。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45752.35万,与2017年预算对比,增加10,709.94万元,增幅30.56%。增加原因主要是农林水支出项目中“下达2017年市区专项转移支付(2017年市地面坍塌防治资金)”未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45,752.35万,与2017年预算对比,增加11,350.94万元,增幅32.30%,主要是增加了农林水利支出。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2,7***.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8.50万元,同比增加62.0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632.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11.76万元,同比增幅73.11%,公用支出131.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25万元,同比减幅28.77%。
人员经费支出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54.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4.37万元,同比增幅73.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支出378.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52万元,同比增幅71.29%;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以及以前年度养老金及年金补缴。
公用经费支出中,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30.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54万元,同比减幅27.86%,主要减少了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0.98万元,较去年减少了2.7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为50.49万元,年初预算总额为53.37万元,相比减少了2.88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71.99万元,相比减少了18.62万元。其中:
1.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我单位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我单位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为19.86万元,支出事项为2016年6月经市政府批复我局组团赴法国和奥地利对湿地公园、绿色城区及海绵城市进行调研与学习交流。我单位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我单位2017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公务车购置和运行经费中,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的年初预算数和年末决算数均为0元,与2016年决算数一致,无增减;2017年度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度决算为50.25万元,2017年预算数为52.05万元;2016年度决算为51.16万元,减少了0.91万元,原因是决算数按实际需求发生支出。
3.2017年公务接待费的年度决算数为0.24万元,共1批16人,年初预算数为1.32万元,减少了1.08万元,原因是决算数是按实际需求发生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0.48万元,减少了0.24万元,主要是邀请专家评审业务减少相应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50万元,比 2016年减少85.89万元,降低47.35%。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改革补贴标准降低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改革补贴)减少。
2.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05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3.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048.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2.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752.3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于是首次实施,主要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下一步将专门针对我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及项目实施方案预报。组织对 2017 年度1个纳入2017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财政资金369.3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是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单位无重点绩效项目。
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 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 部门需要说明的其他特殊事项。
我单位2017年度一切工作及经费支出均为正常,无其他特殊事项需要说明。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的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独立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
7.住房补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为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专用材料、专用燃料、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