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定期巡查反馈信息机制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根据《深圳市区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各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护负总责,区长为第一责任人,街道书记为本街道辖区第一责任人。我大队经搜集、汇总后,已填报《耕地图斑保护责任人信息表》并提请区领导审定,根据区领导的批示,请各相关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于2014年7月4日前制定巡查计划、反馈信息机制交我大队,我大队汇总后报郭区。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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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10:54: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