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点与去年一致违法燃放最高罚五百元
22日下午,香洲区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对2015年春节期间加强烟花爆竹联合打非执法、禁放区安全管理等问题进行具体部署。据悉, 今年我市主城区仍将设两个烟花爆竹燃放点,地段与去年相同。
燃放点与去年一致
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地点仍为海天公园对面情侣路靠海一侧路面和夏湾前河东路靠前山河一侧路段(港一路和港二路之间)即滨河公园。允许燃放时间为农历除夕(十九时至次日凌晨一时)、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和十五(十九时至二十四时),可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孔明灯。其它时间和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民可举报违法销售行为
据了解,除了斗门供销社在两个指定燃放点设立的销售点外,香洲辖区内不存在其他烟花爆竹合法销售点。市民若发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电话0756-2618***5进行举报。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予治安处罚。(内容来源:珠海特区报)